关于福州爱楼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违规挪用 二手房交易定金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6-08-25 17:07 文号:
 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最近,部分群众反映,福州爱楼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违规挪用客户二手房交易定金,导致已缴纳的定金无法追回,由该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的二手房交易也无法继续办理过户手续,严重侵害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对此,市、区房管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初步调查,该公司在开展二手房交易居间服务过程中,将客户交易定金违规存入个人账户,由公司挪为他用,目前因股东二期投资款未到位,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客户定金。该公司违规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七款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规定,给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交易客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安定稳定。为了维护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居间服务行为,保障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经研究,决定对福州爱楼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违规挪用定金行为在全行业予以通报,并记入中介行业信用档案。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公安部门调查结果,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一步调查处理。

为坚决堵住二手房交易定金监管漏洞,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交易客户合法权益,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类似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引导客户依法监管二手房交易定金;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要落实日常行政监管主体责任,加大对房产经纪机构监督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规苗头,对未按规定执行二手房交易定金监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调查处理,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要敦促会员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825

 

 

 

 

 

 

 

 

 

 

 

抄送:省住建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综治办,市公安局、

市信访局、鼓楼区人民政府,存档。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825日印发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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