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规范销售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6-11-22 09:16 文号: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产中介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控房价、稳市场工作,市房管局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对在建在售商品房楼盘和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巡查,发现福州利腾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规范销售问题,具体为:

1、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三盛滨江国际”项目1#、2#楼于2015年1月份取得预售许可证,在销售活动中,福建盛创房地产公司开展“存1.5万抵5万”的活动,收取了30户购房者的购房资金,共45万元。同时,该公司对项目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栋进行蓄客,要求客户提供个人名下1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涉及5户50万。上述行为损害了购房者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福州利腾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檀悦”项目于2016年9月7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在销售中向107户购房户收取购房定金。我市实施商品住宅限购政策后,因限购不能购买的客户有60户,该公司未及时将购房定金退还客户,引发群众投诉。

为了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关法规规定,我局责令福州利腾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律师函加挂号信形式通知尚未退定的客户10日内前往售楼部办理退还手续,并举一反三,做到类似的因限购原因无法购房的客户的定金应退尽退;责令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30户购房者的购房定金并停止“存1.5万抵5万”的活动。纠正蓄客过程中要求提供个人名下1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行为。同时决定对福州利腾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予以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希望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商品房销售法规,规范销售行为,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通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

                                           201611月18日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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