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30 16:16 文号:
 榕房〔2017〕84号

各县(市)、马尾区住建局,各区房管局:

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就备案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规范县(市)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精神,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事指南》(附件1)和《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表》(附件2)、《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理流程》(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统一制作办事指南,放置办事窗口显著位置,以便于群众申请领取。落实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责任制,按要求出具缺件告知单(附件4)或受理承诺单(附件5),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事指南

    2、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表

    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理流程

    4、缺件告知单

    5、受理承诺单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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