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落实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0〕134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国有房产中心等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住建(房管)、财政局评审会研究通过,现就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4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核拨相关补助资金。
附:第二批次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清单。
市房管局市场处 联系电话:0591-87553590
市财政局经建处 联系电话:0591-67116761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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