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国有房产中心等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住建(房管)、财政局评审会研究通过,现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31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核拨相关补助资金。
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情况表。
市房管局市场处 联系电话:0591-87553590
市财政局经建处 联系电话:0591-67116761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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