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0〕11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国有房产中心等部门会同县(市)区住建(房管)、财政局评审会研究通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2月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规定程序核拨相关补助资金。(市住建局市场处联系电话:0591-87608059;市财政局资环处联系电话:0591-67116761)
附: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项目清单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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