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的通知
榕建价〔2022〕3号
时间:2022-03-07 10:28 文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不断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坚决防范和遏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6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具体由我局下属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对象

  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及造价执业人员。

  二、专项治理检查方法

  2021年度已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重点检查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并核查成果文件登记信息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相关信息等。

  2021年度尚未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实行实地核查,主要检查办公场所、建章立制等方面。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予以曝光。

  三、专项治理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 

  1.成果文件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房屋建筑、安装(含建筑安装)和市政(含安装、园林等所有专业)三个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成果文件检查内容 

  成果文件主要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执行情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编制说明完整性、综合单价组成、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合理性及措施项目费用等。

  (二)守法守规及建章立制检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 

  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违反有关规定或建章立制不符合要求或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场所不一致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予以曝光。

  2.造价业人员 

  核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执业单位及养老保险缴交单位是否一致。企业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年养老保险资料,即带有防伪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

  对违反规定执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责令限期整改。拒绝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予以曝光。

  (三)投诉件检查 

  对于我局和上级部门、12345信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到的对成果文件编审质量低下或行为不规范被投诉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直接调阅相关项目资料,重点检查。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曝光

  (一)成果文件编制质量低下的;

  (二)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登记的;

  (三)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

  (四)提供虚假资料的;

  (五)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场所不一致的;

  (六)不配合专项治理检查的。

  五、检查步骤

  分两批检查,第一批2022年3月至7月,第二批拟8月份开始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确定第一批检查企业(3月中旬 

  1.第一批检查企业为上一年度被曝光的企业和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确定的企业。

  2.3月中旬,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官网(www.fzzjz.com)公布第一批85家检查企业名单。

  3.我局将于8月份开展第二批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314日-320日) 

  3月14日至3月2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确定抽查项目及报送资料阶段(321日-3月30日) 

  1.确定抽查项目(321日-323日) 

  第一批检查企业请于3月21日-3月23日,将《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一览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览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司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带有防伪码的个人一年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只需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社保资料)等书面资料加盖公章,报送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报送以上资料之前,请务必将《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一览表》电子文档传至423884272@qq.com邮箱,以便确定抽查项目。

  本次抽查项目根据企业申报的《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一览表》与福建省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登记系统相结合,随机抽取。每一企业抽查一个项目。

  2.抽查项目资料报送时间(3月28日-3月30日) 

  抽查项目资料报送时间:3月28日-3月30日。

  抽查项目除报送纸质资料外,图纸(可不报送纸质资料)、计算稿及业务报告书等拷贝在同一张光盘与纸质资料一同报送。

  3.企业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不配合专项治理检查”处理。 

  (四)成果文件集中检查阶段(47日一520日) 

  我站组织专家对成果文件集中检查。

  (五)守法守规及建章立制检查47日-520日) 

  对上一年度因办公场所与营业执照注册场所不一致(或注册场所为政府部门办公场所)被曝光的企业、存疑的企业及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六)汇总及公布检查结果阶段(6月1日一7月30日) 

  第一批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整理汇总本批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择机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对检查情况良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予以曝光。

  六、检查要求

  要求福州市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自查,主动整改,积极配合检查。对于瞒报或者不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和造价执业人员,一经查实,直接予以曝光。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报送资料的人员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本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治理检查结果,抄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和有关单位,作为综合信用评价的依据。

  专此

  附件:1.福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项目一览表

  2.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览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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