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行业监管,我局将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2025年市本级及七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覆盖市本级(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及七县(市)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共748家,其中市本级314家,七县(市)区434家),按照企业总数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被抽取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资质条件合规性:核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资质日常动态监管核查:核查企业是否及时完善项目五证资料、项目信息,是否按时填报月报,是否存在失信行为。
3.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需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辖区内被抽取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工作。
2.检查结果需形成书面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3.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5年双随机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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