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和《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财采〔2023〕133号)要求,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8大类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鼓励将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特此通知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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