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建筑函〔2018〕26号)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9日。
二、检查范围
(一)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按照信用差异化监管原则,随机抽取2024年度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代理的招标项目进行线上检查。2024年度(以招标项目开标日期为准)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共136家,省信用评价1-20名(共16家)抽取5%,21-60名(共58家)抽取10%,61名及以后(共62家)抽取15%,共计抽取17家(名单详见附件2)。
三、检查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情况,重点核查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与信息登记情况一致;
(二)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三)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招标备案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限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应当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其它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请被检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可验证查询的社保(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缴交证明材料、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自行组织培训的,提供全过程全景音视频材料;参加行业协会培训的,提供业务培训证明)。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备案情况以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登记为准。
(三)本次检查采用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被检单位自检查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资料送达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永同昌大厦15D,联系电话:0591-87721198)。
五、检查结果处理
(一)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根据检查结果记录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已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进行全市曝光,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设区市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全市曝光,并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六、其他
(一)未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或从业人员社保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不符合《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榕政办〔2021〕108号)和《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筑〔2021〕117号)的规定。
(二)自行组织培训且未提供全过程全景音视频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未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三)以上检查结果已经在招投标活动中予以信用扣分的,则不重复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扣分。
(四)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从业人员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汇总名单
2.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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