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推进业主委员会组建暨培训会,全面解读住宅小区业委会的选举办事流程。各县(市)区的住建(房管)局负责人、街(镇)物业管理人员、物业公司等参加。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福建省4部门联合印发《全省物业党建联建工作要点》指出,要提升业委会组建率;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基层治理的重点工作。
会上,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顾巍通报了全市业委会成立情况。他指出,业委会组建是破解小区管理难题、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业主切身利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关键举措。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相关单位——
要当好基层治理“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流工作难点,做到定期通报进展,确保今年业委会的组建率显著提升。
要做好组建工作“把关者”。做好人选把关工作,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对正在筹备成立或换届的业主委员会,力争党员比例不低于50%。
要干好政策宣传“引导员”。认真学习民法典、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业主的知晓率。
会议还对组建业委会相关事宜进行业务培训,并印发了《致全市住宅小区业主的一封信》,组建业委会流程图、示范文本等指导资料,各县(市)区有关代表进行了工作交流。下一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深化培训指导,推动业主委员会建设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为提升居民幸福感和城市治理水平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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