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榕筑业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宗地2024-02号地块,位于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西侧,红星社旧屋区及周边出让地块,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分2路,1路临时排放北光明港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为临时兼永久排放口),另外1路临时排放连辉后巷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为临时排放口,待项目建成后封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临时排放北光明港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为临时兼永久排放口)。同意随北侧规划路建设各一路永久雨污水排放管,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接驳工作,并于接驳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3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3、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陈照:电话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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