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福建探索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若干措施的通知》(建办科函〔2025〕4号),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71号)、《关于<在榕就业创业台胞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及我市有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我局拟定了《在榕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请您于2025年6月13日前在本网页下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附件:《在榕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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