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福州市建筑业现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共计6213家,企业总数占全省总数约30.5%,其中民营企业数量占比约95%,民营企业完成产值占全市建筑业年度总产值超75%,是福州市建筑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强省强市战略部署,福州市住建局紧扣民营企业痛点堵点及发展需求,聚焦政策完善、营商环境优化、服务升级等关键环节,以龙头企业培育为突破、营商环境改革为抓手、信用体系完善为支撑,多措并举激发民营建筑企业活力,多维发力助推福州市建筑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民营龙头企业培育,构建产业核心支撑。福州市通过培育龙头企业、搭建合作平台等措施,充分发挥了龙头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建筑业产业结构,带动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动态优化评定体系。2021年以来,福州市住建局每年对龙头企业进行动态评定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建规〔2024〕10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榕建规〔2025〕2号),进一步扩大龙头企业评定范围。2024年按规定共培育民营(准)龙头企业42家,较上一年度增加14家,占全市(准)龙头企业总数的75%,同比提升10个百分点,形成“龙头引领、梯队跟进”的产业集群。二是吸引市外优质企业落户。2025年一季度通过招商引资服务,成功吸引市外的双一级资质民营企业燕城建设迁入福州,该企业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申请增补准龙头企业,福州市住建局按规定对其进行评审后确认增补入选,实现龙头企业数量与质量双提升,进一步增强本土民营建筑企业竞争力。三是搭建合作平台,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联合体投标提升业绩。 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信用分和业绩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和业绩计取。有利于推动我市民营龙头企业和拥有更高信用分和业绩的企业合作,借助其优势承揽更大规模项目业务,补足民营企业大型基建项目业绩不足的短板。
二、深化招投标改革,降低民营企业成本。一是规范履约保证金缴存。出台《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等政策,落实差异化缴存履约保证金、减免投标保证金、推广保函替代保证金等举措,有效缓解民营企业现金流压力,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推行保证金减免措施。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2024年,市本级有40个监管的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人节约保证金28.4亿元。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联合市发改委、人社局等部门建立信用联动机制,规范开展信用异议处理和修复工作。2025年上半年累计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福建福州)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279条、行政处罚信息25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效应。二是引导企业信用修复。鼓励失信民营企业主动纠错,修补不良信用记录,加快恢复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今年以来,已指导7家民营企业在“信用中国”平台完成信用修复,帮助企业重塑市场信誉,恢复参与招投标资格。
四、搭建交流平台,强化政策宣贯服务。福州市通过开展“双百双千”“千名干部进千企”“扶持龙头 壮大产业”等专项行动,采用举办座谈会、行业交流会等方式,为民营企业之间、政企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和支持。一是搭建政企互通平台。在2025年福州市民营经济强市发展大会期间设立市住建局政策咨询台,现场解答企业问题50余次,发放《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政策手册》70余册,提升政策知晓率。二是开展“一线服务”活动。联合市行业协会举办建筑业民营企业新春座谈会、建筑业民营企业分享交流会等活动,深入民营企业调研生产经营难题,收集政策解读、资质升级、项目对接等问题30余项,着力疏通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痛、难点,助力企业增产增效。
五、破除市场壁垒,促进公平公正。针对建筑市场存在的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类似业绩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福州市通过出台“两规范两清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公平竞争机会和更好的发展环境。一是“两规范”,规范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业绩设置。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建设单位责任的通知(试行)》,规范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开工时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加强劳务工资、材料款等方向的工程款流向监管,预防对民营企业欠薪欠款的发生。同时,探索推广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利用数字人民币的追踪、溯源功能,提升资金流转的效率与安全,进一步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印发《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最高投标限价低于4亿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得设置过高业绩门槛,减少民营企业因业绩不足导致的市场准入限制,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参与EPC项目投标竞争。二是“两清单”,明晰市场“准绳”“红线”。出台《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的通知》(榕建规〔2024〕11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负面清单的通知》(榕建规〔2024〕13号),具体形象地描述当前市场主体因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执行不够规范而易发频发的典型问题,为建设单位、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具体操作层面提供更为清晰的指引,通过透明化规则促进市场公平,进一步强化标前、标中、标后监管。
六、保障合法权益,推动转型升级。一是根治欠薪专项治理。配合人社部门扎实开展欠薪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等工作,做好隐患摸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减少极端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同时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通过每日考勤统计与即时整改、季度抽查与差异化监管,多渠道提升项目平均考勤人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民营企业用工稳定。二是推进装配式产业发展。推进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任务指标,2025年上半年折算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05.41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45%。指导装配式建筑构件、装修部件生产企业申报省级生产基地,推广装配式部品部件应用,促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助推民营企业走“专精特新”路线,完成在装配式领域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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