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6-05-13 15:16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市供排水协会,相关社会单位、行业专家:

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经研究,拟建立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福州市范围内从事有关给水净化、水质监测、管网评估、危险化学品处置、水利水文、气象、损害索赔等专业技术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廉洁自律。

(二)熟悉国家、福建省、福州市供水等相关行业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备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能力经验。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能够适应紧急情况下的现场工作强度。

三、主要职责

(一)为应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与技术支持。

(二)协助制订应急抢险方案。

(三)参与突发事件原因调查分析。

四、遴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荐专家信息表》(详见附件1)报推荐单位审核筛选。

(二)推荐单位应认真核实把关相关材料,并将《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荐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推荐专家信息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业绩证明)PDF扫描件于2026年6月15日前发送至市住建局公用处邮箱(maoqishui@163.com),并准备原件待查。

(三)市住建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审核筛选,经确认的专家名单将在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入选我市城市供水应急处置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个人状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告知我局。

(二)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专家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专家职责的;

2.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专此

附件:1.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推荐表

2.福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推荐汇总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1日

(联系人:周君厚,联系方式:15859405890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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