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6]35号)
时间:2026-06-03 15:48

福州新榕筑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新榕·合翠二期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东侧、道山西路北侧,河南小柳新村出让地块五,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新榕.合翠二期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项目西侧自行建设管理一根DN300临时雨水排放管道(项目竣工后应废除),排入西侧现状柳河路市政雨水系统。

二、生活污水全收集至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分2路,1路经项目西侧自行建设管理一根DN300临时污水接驳管道(项目竣工后应废除),排入西侧现状柳河路市政污水系统;另1路经项目南侧既有的一根DN300临时(兼永久)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南侧道山西路市政污水系统。

三、同步于项目西侧新建一根DN600永久雨水接驳管道,于项目南侧新建一根DN800永久雨水接驳管道,分别接入道山西路、新建柳河路市政雨水系统,待项目竣工后启用。

四、同步于项目西侧新建一根DN300永久污水接驳管道,接入新建柳河路市政污水系统,待项目竣工后启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6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来源:福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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