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闽建〔2025〕2号)相关要求,我局拟于近期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依托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随机抽取2025年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从业人员及代理的招标项目进行线上检查。2025年(以招标项目开标日期为准)在我市开展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共129家(上半年已抽过的代理机构不纳入本次抽取),按10%的比例抽取,共计抽取13家招标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一)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情况,重点核查机构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与信息登记情况一致;
(二)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三)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招标备案工作、是否按照规定时限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四)应当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五)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其它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请被检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实填写《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可验证查询的社保(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缴交证明材料。
(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备案情况以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cn/)登记为准。
(三)本次检查采用线上线下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请被检单位自检查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资料送达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27室,联系电话:0591-87826807)。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中发现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通报。
六、其他
(一)未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或从业人员社保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视为不符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建规〔2026〕2号)的规定。
(二)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随机抽取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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