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9-20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至6月29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有力举措狠抓落实。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剖析根源,主持制定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机关党委)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下设4个工作组,构建“党组统揽、牵头负责、分级落实”工作格局。整改期间,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组织召开党组(党委、总支委、支委)会、局务会(办公会)、专题会48场次,凝聚整改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从严推动落实。建立系统化、闭环式工作机制。一是台账管理、清单推进。对照制定的三个清单,加强统筹跟踪,定期更新汇总整改进展情况,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二是加强指导、动态管控。集中利用两周时间,对反馈意见涉及的所有处室和局属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指导,通过查看内页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系统了解整改情况和存在的难点痛点,及时督促推进。三是分类施策、精准整改。针对能够在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任务,注重巩固成效和成果运用,针对整改时限较长的任务,做好计划,按序时推进。

(三)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意识形态、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同时将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通过整改,干部政治能力得到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有效激发,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发展动力。

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是检验对党忠诚、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代表党组明确表态,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主持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责任链条,主动认领并直接牵头负责29项重点难点问题,全程跟踪推进。三是坚持真抓实改。注重举一反三,主持修订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意识形态、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截至2026年6月,巡察提出的4个方面45个问题,多数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真抓实改的力度不够”的问题

问题1:上轮巡察时指出“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成立率低”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重视程度。将提升业委会成立率作为2025年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的重点,召开业委会组建工作专题会3次,并多次结合群腐工作会议再部署,多次联合市委组织部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印发《业委会成立流程图》,制作“土豆侠”宣传动画,在地铁车站、住宅小区滚动播放。

(2)推出便民措施。推动“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建设,方便业主“线上投票”,解决业主异地投票、到场难问题,2025年8月上线以来,累计为66项小区重大事项和47个业委会投票表决提供线上投票服务。

(3)加大督导力度。要求属地主管部门及时督促街道(乡镇)、社区全力推动业委会组建工作,及时收集业委会组建的准确数据,每周五上报。截至2026年6月,根据上报的数据,全市业委会组建率为93.19%。

2.关于“推动整改的韧劲不足”的问题

问题2:上轮巡察原市房管局党组时指出“对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未按栋分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4)根据2025年4月21日在局网站对506家单位的公示结果,7月4日经2025年第23次局务会研究同意,按照省住建厅意见,对未按栋分账的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专户行账户予以暂时封存。省住建厅及市审计局均认定该问题整改完毕。

3.关于“整改成果的运用不够”的问题

问题3:上轮巡察原市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均指出存在报销不规范等问题,虽进行针对性整改并建章立制,但抽查发现该问题仍存。

整改进展情况:

(5)2025年9月以来,依托年初成立的局属单位会计核算中心,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7次,提高财务人员对经费报销的审核能力,提升业务素质。

(6)市消防审验中心超标准报销租车费用问题。一是市消防审验中心已于2025年9月19日要求参加罗源调研人员将超标准报销租车费用1740元退回中心账户并上缴国库。二是10月23日修订完善《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榕建消办〔2025〕162号),11月7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及差旅费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四是2026年3月20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榕建消办〔2025〕162号)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7)联排联调中心跨年度报销问题。一是对跨年度报销制定相应限制性条款。联排联调中心于2025年11月3日修订《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榕水调计财〔2025〕10号),明确报销时限。二是规范车辆相关审批报销流程。依据联排联调中心车辆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的审批和报销流程,并做好每季度费用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并将持续推进以确保长效管理。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4: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仍存疏漏。

整改进展情况:

(8)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2025年9月开始,重新梳理质量工作监督检查要点,统一执法尺度,强化抽查抽检力度,并在《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和《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将实践与经验相结合,针对钢筋安装、基桩检测、混凝土结构工程等重点监督节点,10月综合编制了《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手册汇编(2025年版)》,保障双随机质量工作走深走实。

(9)开展农房施工脚手架规范搭设培训。2025年9月26日下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农房脚手架规范搭设精准防控的通知》(榕建镇村〔2025〕49号),专项部署整治农房施工脚手架搭设不到位、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等问题。10月中下旬陆续组织县(市)区开展农房施工脚手架搭设现场培训观摩会6场次,并宣贯《农村竹脚手架搭建常见隐患和要点一张图》及农村竹脚手架规范搭建演示视频。参加观摩会人员共计258人次,包含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乡镇、农房建房户及施工班组等相关人员。

(10)强化农房施工安全层级指导。2025年9月18日以来,对县(市)区开展层级指导共26次(其中:2025年11月、2026年3月、2026年6月,牵头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指导3次),检查62栋在建农房,共发现228个安全隐患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1)组织乡镇开展农房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各乡镇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动态录入新建农房信息,每月全覆盖开展在建农房施工关键节点现场巡查。2025年9月以来,各乡镇开展在建农房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共7409次。

问题5:房屋安全检查不够细致。

整改进展情况:

(12)根据2025年8月26日印发的《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监管的通知》(榕建房管〔2025〕126号)文件要求,已全面提升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抽查比例。经查询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共出具265份鉴定报告,共抽查38份鉴定报告,占比14.3%。

问题6: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力度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3)切实发挥“黑气”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作用,11月14日召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组织住建、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商务、消防等相关部门专题学习,围绕《福建省联合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执法依据指南》开展研讨交流,督促各职能部门对照执法依据,切实履行执法职责。

(14)仓山区盖山镇六凤村“7·30”液化气爆燃事故发生于2024年7月30日,8月2日福州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印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榕燃安委办〔2024〕1号),同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瓶装液化气用户端安全隐患问题,按照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燃气安全“三件套”安装工作的通知》(闽城建函〔2025〕4号)要求,加快落实燃气安全“三件套”(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安全软管、燃气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工作,2025年9月以来,新增安装燃气安全“三件套”4.1万套,全市安装数达到8.7万套,提前完成全年8万套的安装任务。针对2025年“5·1”长乐爆燃事故暴露出的对“黑气”缺乏有效监督手段,联合打击、溯源查处不及时等问题,多措并举落实“黑气”排查整治:一是印发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联合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工作的意见》(原定名称:《福州市联合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专项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打击“黑气”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福州市联合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公布打击电话,建立举报途径,发动属地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摸排整治,9月以来,全市共完成燃气用户摸排19.3万户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2103项,全市累计收集“黑气”线索25条,已全部移交公安部门完成核查处置。三是指导瓶装液化气企业强化随瓶安检,全市34家燃气经营企业已全部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累计整改隐患2305处,奖励130人次,发放奖金2.33万元。四是2025年12月1日印发《福州市超期液化石油气钢瓶处置机制》,截至12月,全市瓶装液化气企业已回收报废钢瓶2.4万个。五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问题7: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15)持续推动城市品质提升,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城市更新501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35.26亿元,年度投资完成比例107.01%;四城区城市品质提升188个项目完成投资249.3亿元,年度投资完成比例约104%;城市更新行动100个项目完成投资38.87亿元,年度投资完成比例约102.28%。

(16)完成《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起草期间,会同市司法局、资源规划局、名城委等部门,多次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专题调研座谈会;同时,面向社会发布立法问卷广泛征集民意,走访行业协会、勘察设计单位吸纳专业意见,汇聚各方智慧。目前,《条例(草案)》初稿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已正式报送市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起草任务已完成。下一步,将紧密对接市司法局,全力配合开展草案合法性审查及后续立法进程推进工作,确保条例按程序顺利出台。

(17)争先创优,打造省级城市更新项目。2025年10月22日,省住建厅公布2026年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入围名单,仓山区螺洲宜居宜业片区更新项目、永泰县老城区片区更新项目和晋安区象园街道乐园社区(完整社区)项目等3个项目入围,获得省级补助资金4500万元,项目数量全省第一。经省住建厅评选,福州市2026年打造仓山区螺洲宜居宜业片区更新项目、晋安火车站重要交通地段及周边区域“站城融合”综合整治城市片区更新样板项目、晋安区象园街道乐园社区(完整社区)项目、罗源县城市片区更新样板项目、永泰县老城区片区更新项目等5个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其中晋安区探索形成“站城融合”更新新范式、罗源县构建“需求-供给-成全”闭环经验做法,成功入选《福建省城市更新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2026年1月,在福州市晋安区、罗源县举办2场福建省城市片区现场观摩会。3月,上述5个省级城市更新项目全部纳入《2026年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名单》,入选项目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18)已完成《福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5-2035)》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12月22日印发,后续将鼓励新建建筑实施更高星级的绿色建筑标准并通过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同步鼓励新建建筑积极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全力推动绿色建筑各项指标落实。

(19)已完成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9月25日会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后续将结合省住建厅年度工作计划,聚焦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及绿色建材推广等重点工作,持续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指标落实。

(20)加强跟踪服务,有效发挥牵头作用。依托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小组,严格落实例会制度,会同市名城委系统梳理我市历史传统建筑提升保护、活化利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向社会公布历史建筑1411处,传统风貌建筑669处,其中,通过政府投入、社会资本参与,产权人自筹等多种方式,完成735处古厝保护利用,后续将继续坚持保用并举,结合省市为民办实事项、品质提升项目等持续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2026年继续谋划了30处古厝保护利用项目。

(21)按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福州市古厝活化利用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榕建消〔2021〕50号)要求,指导推进全市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厝)的修缮和活化利用项目消防审批工作,及时出具消防核验意见。2025年6月以来,已出具古厝修缮工程消防核验意见17份,另出具古厝修缮工程消防保障方案审查意见31份。

(22)委托福州市名城古厝设计院编制《福州市古厝安全性鉴定导则(试行)》,已完成初稿编制,并提交市政府研究。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2025 年10月、2026年1月-3月组织编制单位分两批选取6栋不同类型的古厝行试点应用,提高导则的实操性及适用性,并于2026年4月23日提请市政府审议。市政府征求市名城委及市古厝集团意见后,于5月14日要求结合古厝集团等相关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再提请市政府研究。目前正根据各方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导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已于2026年6月30日再次提请市政府研究。

(23)2025年9月以来,已陆续完成市名城公司申报的33处古厝项目结构安全性评估复核并出具相关意见。

问题8: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水平仍需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24)科学推动项目建设。及时引入先进技术手段,结合“十五五”市政道路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市可持续发展院和规划院开展城区路网“回头看”,在基础情况分析中融合手机信令收据、公安交通道路监控数据采集等数据,对路网交通进行分析,为近期及远期谋划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在东西向大通道(工业-国货提升改造)、福峡路延伸线工程研究等重点项目研究中,通过对通道走廊进行多方案论证以及宏观交通模型对建设成效进行模拟分析与评价等手段,进一步提升道路桥梁建设的科学性。

(25)供水管网更新未达省厅要求,部分区域存在供水管网漏损和爆管隐患问题。一是每月督促各县(市)区及市自来水公司按照省住建厅下达我市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任务,推进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作。2025年我市改造供水管网61.94公里,超额完成省厅年度任务;2026年省厅下达我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任务50公里,截至2026年6月,我市已新建改造供水管网27.96公里。二是整治西区水厂原水管被占压问题。推动鼓楼区政府清理占压西区水厂原水管的菜棚及周边垃圾杂物,该问题已于2025年8月完成整改,同时市自来水公司已在周边增设围栏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开展管道巡检工作,确保管道运行安全。三是推进杨桥路沿线配水管网(约2.1公里)改造,提升管网安全性。该项目市自来水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4日提前完成。

(26)安装物联感知设备,提升动态监测管网运行智能化水平。在既有燃气管道关键位置加装压力监测等物联网感知设备,并接入城市生命线平台。2025年9月以来,在城区已安装并接入城市生命线平台247套压力监测的基础上,新增安装接入物联感知设备120套(燃气压力监测设备100套、管网哨兵20套)。结合已有的预防第三方破坏场景AI识别算法,自动识别隐患风险,生成预警工单,并实施跟踪“预警上报-现场处理-现场处置结果反馈完成”全闭环流程,有效防范天然气泄漏、第三方施工破坏风险。

(27)完成燃气监测系统与城市生命线监管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一是智管天然气部分,已接入管道气源保障、管网三方监管和管网智能监测、数字巡检和AI鹰眼卫士、福气榕城四大板块,实现对管道厂站视频监控、燃气管网数据管理、第三方施工破坏预警、工商业用户泄漏监测。二是智管液化气部分,已接入中心城区主要瓶装液化气厂站视频、充装数据、入户安检信息,运用大数据、AI算法等技术,实现对企业违规行为和用户隐患信息的预警。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9:城市精细化管理程度还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28)2025年1月至4月在线水质指数全省排名靠后问题。一是牵头组织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及供水企业建立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责任人清单,压实责任。二是建立问题台账,安排专人督促整改,逐一销号。三是建立督帮机制,提醒失分较严重的县(市)区分析原因、补齐漏洞。四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五是整理汇编《福建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应知应会”材料》,分发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及市自来水公司学习,并组织开展培训,提升系统管理维护水平。通过上述措施,2025年5月以来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系统健康月运行排名,福州市总体保持在全省前列,其中,2025年7月、10月、11月、12月、2026年4月福州市并列排名全省第一。

(29)联排联调中心积极推进积水点整治工作。橘园洲互通立交桥已于2025年8月全面完成地下雨水管道施工,相关管道已投入运行,整治效果良好,该易积水路段在2025年汛期的数场大雨中未出现积水情况;西三环淮安半岛已于2025年12月底完成地下雨水管道整治改造。

(30)对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店面雨污混错接未整治问题。一是按照2025年5月出台的《福州市四城区源头排水管理工作方案》(榕建排水〔2025〕107号),锚定工作目标,切实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巩固提升内河水质。二是夯实源头污水收集“排查、移交、整改、核验、销号”五步工作法,要求市水务集团持续开展源头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店散排污水溯源排查,四城区政府针对排查发现的雨污混接问题加快源头分流整改。截至2026年6月,已完成336处点位改造工作,剩余284处点位计划于2026年底前全部完成。

(31)螺洲片区温泉地热资源勘查不足问题。截至2026年6月,项目总体进度完成约98%。已完成螺洲地热田1:10000地质调查面积约14平方千米,浅层测温钻孔601.8米,K5、K6探采井(总进尺2009米),抽水试验、测井等全部野外测试工作,以及《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地热资源可行性勘查报告》初稿编制。目前正组织内部技术审核,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

3.关于“构建房地产市场新模式的举措还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0:房屋政策科学谋划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32)经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对接,在前期研究明确《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版)》中涉及的孤寡老人装修补助对象条件的基础上,经多次研究会商,目前已细化明确相关证明材料和具体操作办法,正与市财政局联合会签,7月15日前正式发文。

(33)已按照市司法局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意见(送审稿)》内容,正在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推进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7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

(34)为保障征收补偿工作依法、和谐实施,满足被征收工业仓储用房实物安置需求,研究起草《关于完善工业仓储用房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意见》,经市政府审议,已由市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6月26日印发施行。

(35)为切实提升政策制定过程中调研工作的深度与实效,避免出现不断“打补丁”问题,在最新政策制定阶段强化民意征集与意见征询。制定《在榕就业创业台胞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规程》过程中,2025年6月5日至13日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意,吸纳公众合理化建议2条;7月10日发函征求市委台办意见,对政策内容进行针对性完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10月22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榕建法〔2025〕31号),要求规范性文件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中整改期内共有7份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政策制定科学性和合理性。

(36)对出台的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即公布的问题。2025年9月修改完善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2份文件,9月23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月26日第33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分别于10月16日、10月20日正式印发,11月4日报市司法局备案,11月7日分别在市政府、市住建局官网公布。

(37)为落实规范性文件清查、制定、审查、备案管理机制,2025年10月制定并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榕建法〔2025〕31号),11月完成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榕建规〔2025〕15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的通知》(榕建规〔2025〕16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榕建规〔2025〕17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均已按照规定完成审查和备案。督促业务处室(局属单位)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问题11: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存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38)补齐监管短板。一是对物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管排查,2026年以来,共开展排查2520次,检查2690个小区,推动问题整改4391个,累计对375家次物业企业实施惩戒,移送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28条,全市已查处公共收益未及时归集小区17个,追回金额91.63万元。二是以集中整治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为导向,局主要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亲抓亲管,利用周末时间常态化召开14次专题会议,将会议开到投诉量最大的社区、小区一线,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同时多次对投诉量排名前列的县区、街镇、物业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各单位、企业对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三是构建“法规+政策”双重制度保障体系,推动修订《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出台《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划转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管的若干意见》,为监督物业企业履职尽责、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四是在“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2025年12月,2026年6月两次牵头组织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共检查61个小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86项。五是每月通过闽政通APP完成一次“四不两直”物业服务相关检查,重点对公共收益公示情况、安全管理、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暂未收到有关停车费被物业人员截留问题的投诉。

(39)厘清职责边界。一是按照省住建厅发布的《物业相关信访事项登记指引清单》厘清职责边界,已向市12345投诉中心派驻3名专职工作人员,参与派件流程,开展精准分类,并将超出物业管理职责范围的诉求件,直接转派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二是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参照市级模式,均向本级12345投诉中心派驻了工作人员,同步建立“即接即转、即转即办”快速响应通道。搭建了“市—县(市)区—街镇—物业企业”四级网格化响应体系,2026年6月,依托网格化体系快速处理投诉5395条,分流非物业领域诉求766条,诉求件数量较5月份环比下降35.1%,不满意率较5月份下降11%,有效避免了因职责边界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问题,提升了群众诉求的处置效率和办理质量。三是开展星级评价工作。组织全市371家物业企业完成物业服务星级评价工作,通过业主评价、部门考评、第三方测评结合的方式,旨在建立“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

(40)维修资金未向社会公示问题。2024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及结存情况已于2025年11月21日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同时于12月3日修订《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示制度》(榕维金〔2025〕18号),规定每年对上年度交存金额和历年总额、上年度退款金额和使用情况,以及增值收益和结存余额进行公示。

(41)20.53万资金共涉及软件园小区和鸿祥苑两个拆迁项目业主31户,完成整改26户,退款金额18.25万元。正在整改5户:2户人在国外,1户人在外地且退款金额仅137.76元,无意愿前来退款;1户业主已去世,未办理继承手续,无法确定退款对象;1户因故未办理房屋产权注销,且不配合退款,电话、短信、微信联络均不予理睬。后续将持续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4.关于“推进治理能力水平提升还有不足”的问题

问题12:优化营商环境发力还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42)政策解读覆盖面不够广问题。一是丰富政策宣贯形式,通过集中宣贯、龙头服务、走访联系等方式,2025年至今全市各类政策宣贯活动已累计覆盖企业1560余家次,其中集中整改期内覆盖110家次。二是建立常态化政策宣贯机制,2025年9月底向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及市建筑业协会下发通知,明确2026年起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贯工作,截至2026年6月,各县(市)区及市建筑业协会已开展各类政策宣贯活动13场。三是2025年10月底在局官网上设立资质审批专栏,下设申报系统、资质标准、政策文件、资质申报示范文本、资质申报常见问题、通报等六个栏目,并发布《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资质相关政策及解读文件共计11篇。四是2025年8月底将《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政策解读》《福州市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申报指南》印制成册,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各类企业协会发放给办事企业。

(4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未纳入工改审批系统问题。会同市政务中心、市城管委、系统技术支持等部门,已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市工程审批管理系统改造升级,梳理整合“一套表单”,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纳入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办理。

问题13: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4)开展行政行为规范和执法检查,2025年11月4日完成案卷评查,下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市级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工作的通报》(榕建法〔2025〕36号)。对存在行政诉讼案件败诉、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等问题,9月17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榕建法〔2025〕28号),明确各职能处室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考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5年9月以来,行政诉讼案件36件,25件胜诉,11件未结案;行政复议案件36件,胜诉27件,败诉1件,8件未结案。持续推进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的指导。

(45)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025年10月13日召开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迎检部署动员会,会上重点围绕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方面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46)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行政执法案件、应诉案件和复议案件的办理提供审核意见,健全案件办理监督与质量管控机制,2025年9月以来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材料29份、行政复议案件材料8份、行政诉讼案件材料36份。

(47)2023年前未开展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治理问题。根据2025年4月出台的《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榕建党〔2025〕23号),组织对2019年4月1日以来依法需要办理消防审验手续,但审验手续不全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排查整治,截至2025年12月15日,排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项目3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后将常态化持续推进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治理,实现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有效管控。

(48)对2024年被省厅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改的7个消防审验违规违法项目,制定“一盘一策”整改方案,通过约谈、催办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落实整改,2025年9月30日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4:城建档案建设数字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49)2017年省厅提出“加快档案电子接收”“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重要馆藏档案数字化”要求,档案馆于2018年开始按要求接收双套制,即在报送纸质档案的同时,附一套与之对应的电子档案,从2018年至今档案电子归档率达100%。电子档案包括两种,一种是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3.0.3第一句“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纸质图纸直接进行扫描的电子档案;第二种是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2019年版)3.0.3第二句“电子档案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的要求,对一部分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的电子档案即原生电子竣工图,规范中并未明确对原生电子竣工图归档提出强制性规定要求,二者均可视为档案电子化归档。档案馆通过持续加强对档案电子接收的宣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等方式,加快原生电子竣工图的接收进程。截至2025年12月9日,原生电子竣工图归档率由35%提升至37.8%。

(50)2025年数字化加工企业共完成数字化加工18684项,41533卷,662.27万页,截至2025年12月3日,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已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单位验收。

(51)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抽检已于2026年2月13日全部完成,总量18684项。

问题15:落实机构改革任务还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52)对两局合并后部分职能划分不够清晰,人员融合还不充分问题。一是建立干部教育大会制度,定期开展干部教育大会,充分激发改革内生动力,促进两局融合。2025年以来,已开展3次干部大会。二是完善住建系统年轻干部培养机制。每年定期研判新录用人员工作情况,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养管理。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建系统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年轻干部的知识结构、工作阅历、能力素质等情况制定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各种方式抓好年轻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集中培训。2025年以来,已开展15次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促进了人员融合。

(53)尚未按“三定”要求履行“对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开展工作监督”职责问题。一是2025年12月10日经市委编办批复,成立公房管理和房屋租赁处,将“对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开展工作监督”纳入该处室职责,实施常态化监管。此前由房政房改处暂时负责“对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开展监督”工作,因原市国有房产中心为市政府直管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独立开展直管公房租金收缴工作,集中整改期间,房政房改处主动与市国有房产中心沟通对接,针对部分直管公房超时限变更承租人造成租金无法按时收缴等问题,与市国房中心相关处室及时对接,推动《关于实施解决福州市四城区直管公房住宅房屋超时限变更承租人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国房〔2025〕211号)于2025年9月30日印发实施。二是建立租金收缴月报制度,由市国有房产中心每月上报租金收缴情况。三是由公房处指导市国有房产中心对《国有房产租金收缴管理办法》及《国有房产欠租追缴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大租金收缴力度。

(54)明确职责业务处室。2025年9月28日,经2025年第18次局党组会研究,明确地产精装修质量问题由工管处牵头,市场处、市房地产开发中心、市质监站(现划归安全中心)配合处置;民宿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由房安处(安办)牵头,消防处配合处置。

(55)原市房管局7家下属单位的改制方案经市政府第14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委托福建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截至2025年12月,10家单位的报告均已出具。

(56)以原市房管局7家下属单位为基础组建的福州市榕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6月16日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

(57)福州市榕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6家子公司已于2026年1月9日前陆续取得营业执照。目前原四家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报告已送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于2026年6月12日对其资产清查结果予以准核(榕财建函〔2026〕93号),正在与市城投集团办理交接。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6: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58)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要求,坚持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每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应当超过50%,2025年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3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7次;2026年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6次,其中集体学习研讨4次。集中整改期间,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2025年3月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先后开展2次学习研讨。

(59)2025年12月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围绕全国两会精神开展学习研讨,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局党组结合福州住建工作实际,对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等方面提出要求。

(60)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分析通报制度。结合实际,对2025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分析年度总体态势、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挑战,以及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各项举措,并在2025年12月5日第22次局党组会上进行通报。

(61)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2025年11月25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针对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的通知》(榕建办〔2025〕84号),压实舆情处置工作责任,提升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处置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局务会上每月对舆情进行通报,截至2026年6月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6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5年12月16日制定《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榕建党〔2025〕80号),进一步落实“一会一报”“三审三校”,要求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住建行业协会严格执行。2026年举办讲座2次,均落实“一会一报”。

(63)做好信息审核。集中整改期内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76篇,均按照流程审签。2025年12月16日制定《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榕建党〔2025〕80号),进一步明确“三审三校”流程,并督促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按标准化流程执行。2026年1-6月,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131篇,收到三审表131份,均按照流程审签。

问题17:落实保密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4)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动态更新涉密人员管理台账,2025年11月市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中心组建后,涉密人员减少2名,调整为38名;12月上旬完成涉密人员年度保密审查。

(65)组织保密检查指导。2025年12月上旬至中旬组织开展对22个行政处室及16个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保密检查指导,发现问题15个,均要求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8: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严。

整改进展情况:

(66)开展廉政提醒谈话。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干部大会暨国庆、中秋节前廉洁纪律教育部署会,党组书记、局长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采取重点谈话和集中谈话相结合的方式,2026年2月10日、4月30日、6月18日分别召开春节、五一、端午节前廉洁教育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对重点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坚持以上率下,2026年4月10日,主持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67)勇于自我批评。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严”的问题,党组书记、局长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自我批评。

问题19: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8)强化“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一是开展针对性谈话教育。督促分管消防审验中心、质监站等5个部门的局领导结合发生的案件、廉政风险点开展针对性谈话教育,截至2025年12月,相关分管领导已对5个部门全体人员进行了覆盖式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二是“一把手”通过廉政提醒谈话,与分管领导谈心交流,要求其在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以同等标准、同样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结合重要节点的“四风”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到局属各单位开展检查,跟进掌握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还不够牢”的问题

问题20:强化严的管理还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69)开展廉政风险排查。2025年9月28日下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机党〔2025〕50号),在全局范围内共排查305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549个、形成防控措施559条、收集41份廉政风险防控报告,推动廉政风险排查落实落细。2026年5月,组织各支部建立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177份,其中局机关16份、局属各单位161份。

(70)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教育。2025年9月19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三坊七巷勤廉馆开展现场教学;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干部大会暨国庆、中秋节前廉洁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1月5日组织市管干部前往市委党校观看中纪委警示教育片。2026年2月10日、4月30日、6月18日分别召开春节、五一、端午节前廉洁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破窗》《贪奢败家》;6月26日组织参观闽清县廉政文化馆,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71)强化行业监督管理。2025年10月13日印发《中共福州市住建行业委员会关于加强下属党组织及党员教育管理的通知》。10月21日,福州市住建行业党委专题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两起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并部署加强下属党组织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所属党组织书记观看警示教育片。10月23日组织行业党委所属独立党组织开展2022年以来“党员存在‘有违法犯罪但未受到党纪处分’”情况排查并建立台账,经排查,目前无上述情况。福州市一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和福州市建筑业协会党支部专门开展组织生活会,并上报以案促改书面整改报告。下一步,将继续用好典型案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72)加强对联排联调中心财务指导和检查。一是自2025年9月起每月要求报送“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做好日常预算执行指导。二是12月11日至12日对联排联调中心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发出整改通知,进一步加强对联排联调中心的预算执行检查工作。

问题21: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

(73)明确责任分工。2025年11月5日印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榕建党〔2025〕70号),2026年5月26日印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榕建党〔2026〕34号),明确局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4)一是开展监督检查。2025年9月22日下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开展2025年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建党〔2025〕61号),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相关同志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财务账册、查看内页资料、深入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熊猫中心、消防审验中心、征收中心、联排联调中心等4家局属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共发现一般性问题11个,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教育。2025年9月以来,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上廉洁专题党课2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70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8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624条,开展廉政谈话1768人次。

(75)增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2025年12月,结合本次住建系统机构整合,抽调市国房中心机关纪委人员至机关纪委集中办公。

(76)加强党风廉政形势分析。集中整改期内要求局属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对2025年度本单位党风廉政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截至2025年12月,19家局属单位均已完成。今后将每年督促局属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形势分析。

(77)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市房地产开发中心举一反三,9月25日召开专题会,重申述责述廉报告具体要求。

问题22:廉政风险防控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78)强化动态排查。2025年9月28日下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机党〔2025〕50号),着重从岗位履职风险、业务流程风险、规章制度风险三个方面查找,在全局范围内共排查305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549个,形成防控措施559条。

(79)领导干部做好个人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共形成16份个人廉政风险防控表

(80)开展针对性排查。2025年9月至10月,市消防审验中心、市质监站、市安全站结合身边案例开展针对性排查,目前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机关纪委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用好典型案例,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23:“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够,对局党组开展案后整改督促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81)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因时因势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一是深化集中整治,建立“周会商”制度,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数344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754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9条,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和物业、燃气实事整治工作提质增效。二是聚焦“奋勇争先”行动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参加专题会、实地察看、谈心谈话等方式,发现问题4个,提出意见建议2条,帮助协调解决难题1个,批评教育1人次,推动各项任务扎实开展。三是围绕“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开展专项监督10次,通过座谈交流、查看内页资料、实地督查等方式,发现问题6个,约谈5人次,统筹推进各项任务。

(82)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中共福州市住建行业委员会发出《关于对下属党支部及党员加强教育管理的纪律检查建议》,做好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健全“两书”管理台账,定期对“两书”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实现“查处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效果。

4.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4: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83)对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违规行为通报未抄送上级监管部门的问题,市房地产开发中心自查梳理出16次未抄送的通报,已于2025年9月26日全部函告省金融监督管理局。

(84)市房地产开发中心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流程,充分发挥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作用,实时监控资金流向,防范监管银行违规行为。

(85)充分发挥视频会商系统作用。2025年12月9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省住建厅视频会商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榕建办〔2025〕94号),推行视频会商系统使用。实时登记系统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6月25日,已登记使用视频会商系统71次,今后将持续推广使用。

问题25:落实上级要求有时存在官僚。

整改进展情况:

(86)一是及时处置。发现“将2024年已全面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作为2025年‘奋勇争先落实年’专项行动年度任务上报”后,局党组立即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主动要求将任务调整为已改造但仍需补齐短板的85个老旧小区。二是追究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审核。重要材料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文件“出口”关。

问题26:有的工作推进滞缓。

整改进展情况:

(87)加强对国债项目建设的跟踪督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7329万元专项国债资金已全部完成支付。

问题27:值班带班制度未严格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

(88)修订《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管理制度(试行)》,于2025年5月13日印发,进一步明确值班带班工作要求,做好应急处突准备。

(89)加大工作日及节假日值班带班抽查力度。通过常态化电话抽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值班带班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值班带班人员做好本职工作。2025年5月至2026年6月,共计抽查76次值班带班情况,未发现值班带班人员不在岗情况。

(90)细化值班带班工作要求。2025年9月30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值班工作的补充通知》,细化节假日期间值班带班要求,按规定实行三级值班带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保持联络畅通,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91)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关于“财务资产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问题28: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92)切实规范下属单位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财务风险。根据2025年8月22日制定出台的《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局机关内部控制体系的通知》(榕建财〔2025〕70号),指导局属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内控制度,9月以来先后出台文件7份,其中熊猫中心修订出台《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地热处修订出台《福州市地热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2026年3月27日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培训会,深入讲解制度要求,切实提高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内控意识。

(93)档案馆于2025年9月30日在福州日报刊登《关于开展工程档案保证金清理工作的公告》,在公告时间内未收到相关单位办理退还的申请,根据与市财政局的沟通,经12月5日第22次局党组会研究,待保证金余额存款定期到期后,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专户余额4766.05万元存款上缴市财政局事宜,同步注销保证金专户。目前,已将4766.05万元全数上缴市财政局,并完成该账户的注销手续。

(94)档案馆于2025年9月25日发函市城乡建总公司,要求其归还于1997年借用的工程档案保证金500万元。10月28日召开协调会,与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沟通协商。11月4日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回函确认500万元借款债务,但因其资金困难,待相关涉诉纠纷了结后还款。2026年2月4日档案馆再次发函,了解诉讼纠纷及结算相关进展情况。3月9日城乡建总公司复函诉讼审查结果暂未出具,待案件审查结果出具后,才能进行项目结算。待市城乡建总公司全额归还后上缴市财政局。

(95)市造价站工程定额测定费未上缴问题。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项目已于2009年1月1日取消,市造价站尚有68.1万元工程定额测定费余额未上缴,经电话咨询省造价总站后,已于2025年9月23日将上述款项上缴市财政国库。

(96)地热处“温泉保护开发利用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问题。经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2025年1月起地热处“温泉保护开发利用专项经费”与工作经费合并为“温泉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业务经费”,设备采购和临聘人员工资发放等支出已可从中列支。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11月21日修订完善《福州市地热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榕热字〔2025〕14号),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97)熊猫中心预留印鉴由同一人保管问题(该问题系现场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先后于9月23日、11月25日修订《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印章管理使用规定》,明确单位公章保管人不得同时负责法定代表人公务私章的保管。

问题29: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98)查找盘亏资产。在巡察期间,加强资产盘点复核,对原盘亏的330项资产,查找到208项,盘亏资产减少至122项,原值45.2万元。整改期间共查找到盘亏资产111项,截至2026年6月,盘亏资产减少至11项。下一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盘点查找复核力度,降低盘亏率,计划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对未查找到的资产,将分类处置、明确责任。今后将通过每年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局机关2024年资产盘点和报废工作尚未完成”系现场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

(99)及时报废资产。原值202万元的未报废资产,主要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等,整改期内已完成原值72.64万元的一套被征迁房产账面处置;原值为6.13万元的11台空调无偿调拨给局下属单位联排联调中心使用;对达到处置条件的资产予以报废处置,现已梳理出符合报废条件的已超过最低使用年限的198件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的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已无法继续正常使用的206件固定资产,目前已启动报废处置程序,计划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待报废资产的报废工作(“局机关2024年资产盘点和报废工作尚未完成”系现场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

(100)强化建章立制。2025年11月25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压实责任。

(101)传导压实责任。通过局务会传达学习《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再次明确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人,指定专人为固定资产管理员,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

(102)熊猫中心党支部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支委会,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求会后深刻反省,自我检讨。

(103)熊猫中心先后于2025年9月23日、11月25日修订《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固定资产报废流程,落实固定资产报废指定单位回收的规定。截至2026年6月,熊猫中心未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104)熊猫中心于2025年11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把好固定资产回收报废关。

问题30: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105)为规范局属单位公用经费使用,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自2025年9月以来,根据已出台的《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工作流程(试行)》(榕建财〔2025〕2号),进一步强化财务支出审核管控,严格落实双人审核机制,确保公用经费合规使用。同时对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下半年财务收支和账务处理情况分别开展财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放整改通知书,截至2026年6月,各相关单位对财务检查中发现的8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106)消防审验中心公车现金加油问题。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由于改制无法办理加油卡,使用现金加油。2022年2月,市消防审验中心完成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后,立即以中心名义申请办理了中石化加油卡,并对每次加油记录进行登记管理。2025年10月23日修订完善《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榕建消办〔2025〕162号),11月7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用车及差旅费使用相关管理制度,增强中心全体人员遵规守纪意识。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2026年3月20日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福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榕建消办〔2025〕162号)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107)熊猫中心先后于2025年9月23日、11月25日修订《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管理办法(暂行)》。对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所有发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人员名单及考勤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共排查207人次。经排查,101人次存在既发放加班补助,又给予调休的情况,共计31777元,已于2026年1月5日全部退款到熊猫中心账户,熊猫中心于2026年1月6日全数上缴福州市财政局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

6.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31:服务采购存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108)联排联调中心2023年无人机巡查服务采购未公开招标问题。由于将《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省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测评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2〕76号)理解为强制执行类文件,因而采用了与年度批复不一致的招标方式。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联排联调中心纪委于2025年11月3日对调度办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109)2024年“四害消杀”服务采购项目涉嫌陪标问题。一是联排联调中心纪委于2025年10月对该项目采购流程开展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2025年11月7日修订完善《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对100万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增设专家论证环节,确保公正,该制度修订后已有9个项目招标文件据此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110)联排联调中心党委举一反三。一是2025年11月12日举办政府采购政策与实践专题培训,各处室45人参加培训。二是2025年11月28日修订《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将项目招标前廉政提醒谈话作为重要谈话类别单列,制度修订以来已开展14个项目招标前廉政谈话提醒,强化纪律意识,树牢底线思维。

(111)市造价站三方询价存在关联问题。经查,市造价站办公点天嘉大厦3层外墙修缮堵漏项目于2020年11月询价时,福建无雨天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金斗笠建筑实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股东尚无关联性。为避免在今后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关联方问题,市造价站于2025年11月5日修订《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在比价过程中先查询系统,加强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确保比价过程公平公正,比价结果合规可用。截至2026年6月,市造价站无自行组织采购活动。

(112)熊猫中心党支部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支委会,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要求会后深刻反省,自我检讨。

(113)熊猫中心三方询价存在关联问题。熊猫中心先后于2025年9月23日、11月25日修订《海峡(福州)大熊猫研究交流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立三方比价机制,规范筛选合格供应商,明确比价评审标准。截至2026年6月,未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问题32:资金支付存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114)联排联调中心纪委于2025年10月31日对负责购买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水域垃圾清理服务项目的综合处后勤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15)一是加强合同审核流程管理,2025年9月26日修订完善《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26年6月,已对40个合同严格落实法务审核流程,对合同中验收条件、服务期限、支付标准等关键条款进行审核。二是按照修订后出台的《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116)一是落实项目招标前的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5年11月28日修订制度以来,已针对库湖闸站土建施工维护项目、沿江排涝站电气设备技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招标前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12月12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并于2026年1月、2月组织观看《榜样10》及《破窗》,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底线思维。

问题33:价格变动存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117)联排联调中心综合处后勤科在落实2023年“四害消杀”项目时服务频次增加导致服务金额增加;在落实2024年水域垃圾清理服务项目时考虑极端天气不可控情况增加暂列金,导致控制价金额增加,存在审核不严谨。联排联调中心纪委已于2025年10月31日对综合处后勤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18)为规范控制价编制,联排联调中心于2025年10月9日与第三方造价公司(福建省功在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要求其在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征集采购项目控制价询价,公开内容需体现项目最高限价、报价有效期和需求构成。截至2026年6月,已有18个项目在其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征集采购项目控制价报价方案。

(119)一是落实项目招标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5年11月28日修订制度以来已针对库湖闸站土建施工维护项目、沿江排涝站电气设备技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招标前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12月12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并于2026年1月、2月组织观看《榜样10》及《破窗》,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底线思维。

问题34:合同管理存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120)一是落实2025年11月7日修订出台的《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榕水调计财〔2025〕11号),明确按实结算服务类项目最终结算价格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制度修订后已有15个项目按规定送审。二是加强合同审核流程管理,2025年9月26日修订完善《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榕水调综合〔2025〕50号),截至2026年6月,已对40个合同严格落实法务审核流程。

(121)一是落实项目招标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5年11月28日修订制度以来已针对库湖闸站土建施工维护项目、沿江排涝站电气设备技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招标前廉政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12月12日组织中心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反腐为了人民》,并于2026年1月、2月组织观看《榜样10》及《破窗》,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意识、底线思维。

(122)一是由于联排联调综合处后勤科在落实2021年以来“四害消杀”合同结算时均未送第三方审核,联排联调中心纪委于2025年10月31日对后勤科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由于思想上麻痹大意,联排联调中心调度办在签订2020年无人机合同时,出现合同终止时间不一致,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于11月3日对调度办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35:班子合力仍有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23)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由分管领导主持,先后组织召开3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26条,并将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每名班子成员。结合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流,谈思想,谈工作,谈差距,有力促进了班子建设。

(124)一是重新调整市管干部分工。市住建局刚组建过渡期间,为保持稳定和工作延续性,经党组会研究,领导分工基本保持不变。巡察指出存在问题后,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调整。二是进一步优化AB岗设置。及时调整相关人员分工。重新调整市管干部分工和AB岗设置后,人岗适配、分管任务相对均衡。在整合组建福州市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中心、市国房中心归属管理过程中,每名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确保了工作不落、平稳过渡。

问题36: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25)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谈心交流,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局属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与所在支部党员干部代表等开展谈心谈话。2025年10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提出有刺痛感的批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126)联排联调中心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心主要领导作强调讲话,明确领导干部需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用具体事务工作替代思想作风上的批评溯源。

(127)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12月16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党员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6年1月20日印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中共福州市住建行业委员会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榕建机党〔2026〕3号),再次明确组织生活会制度,基层各党组织已于2026年3月20日前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

问题37:对下属单位班子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28)一是开展自查自纠。2025年11月,结合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指导,对局属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12月11日再次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宣贯。12月11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6年3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26年3月27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的认识,确保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

(129)市造价站以办公会议替代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市造价站于12月12日修订《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榕建〔2025〕价16号),规定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截至2026年6月,共召开3次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项。

(130)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心于2019年9月成立党支部时,党员不足7人,不符合成立支委会的条件,因此维修资金中心以干部职工大会代替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2024年11月,维修资金中心党支部党员人数增至9人,符合成立支委会的条件,于2024年12月成立支部委员会。自成立支委会以来,维修资金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5月以来,共召开15次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9项。

2.关于“党建引领作用还不够凸显”的问题

问题38:党组抓党建不够实。

整改进展情况:

(131)一是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9月24日,局主要领导在第三季度干部大会上同步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并要求今后在制定局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时,同步总结党建工作情况、谋划党建工作要点。2026年3月9日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工作总结暨2026年工作计划》,其中同步总结了2025年党建工作情况、谋划2026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5年7月23日第12次局党组会听取了2025年上半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半年机关党建工作作了部署。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印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建党〔2025〕78号),督促各党支部开展好相关工作,特邀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2026年2月2日第2次局党组会听取了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6年机关党建工作作了部署。2026年5月13日第10次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6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榕建机党〔2026〕25号),并于2026年5月19日印发。三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2025年7月以来共开展学习13次,研讨8次。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讲座,系统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69次,覆盖人数1300余人次。四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2025年7月以来,与共建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宣讲、入户宣传“平安三率”等活动2次;开展现场教学8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吴石故居、三坊七巷保护成果展、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福州抗战档案史料展等;组织观影活动5次,观看情景党课《人民公仆谷文昌》、电影《南京照相馆》《窗外是蓝星》《731》《西门鸡角弄》等,厚植爱国爱党情怀。

(132)一是重申述职报告要求。2025年11月6日在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上,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报告的撰写作了重点强调和要求。二是加强审核把关。2026年1月29日印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中共福州市住建行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通知》(榕建机党〔2026〕5号),规范述职报告撰写格式,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需提前报机关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述职评议汇报材料。2026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并进行民主测评。

问题39: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133)一是加强监督指导。2025年11月,结合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实地指导10家局属单位,通过查看内页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发现个别党支部存在“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比如质监站的党课记录过于简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记录过于简单,造价站的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中批评顺序有误,档案馆部分月份记录人员为非党员等情况。机关党委要求相关单位党组织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制度宣贯。2025年12月将《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列入支部学习计划,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利用主题党日开展好党性教育。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2025年7月以来,与共建社区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宣讲、入户宣传“平安三率”等活动2次;开展现场教学9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吴石故居、三坊七巷保护成果展、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福州抗战档案史料展等;组织观影活动5次,观看情景党课《人民公仆谷文昌》、电影《南京照相馆》《窗外是蓝星》《731》《西门鸡角弄》等,激发党建活力。四是领导干部带头上好党课。注重将党的创新理论与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通过党课让普通党员加深对理论的认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巡察以来,领导干部共上党课30次,起到以上率下、推动工作的效果。2026年1月12日至2月14日期间结合年底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34)市消防审验中心党支部于2025年12月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2026年3月12日严格按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规范会议记录要求,确保组织生活会全程纪实、内容详实。

(135)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未就函询情况作说明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质监站第一党支部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相关同志在会上说明函询情况,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后将按照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

问题40: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机关党委换届不规范,2024年10月机关党委成立大会,党员到会率仅65%,如,11名近五年退休的局领导未被列入参会对象。此外,还存在个别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程序倒置、入党自传未签名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

(136)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机关党委于2025年11月18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换届选举各项流程。同时,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列入各党支部12月份学习计划,要求各党支部对换届选举工作相关制度进行学习,确保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二是严密组织基层党组织开展换届工作。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有14个党支部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其中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在2025年11月7日的换届选举中,应到会党员31名,实到会27名,其中7名为退休局领导(该支部共有10名局领导,其中2名年老体弱、1名长期在外地),到会率达87%。今后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工作。

(137)一是针对个别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程序倒置、入党自传未签名等问题进行整改。①联排联调中心党委针对入党过程中发展对象环节程序倒置问题开展内部自查,相关人员入党时所在的中心第一党支部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经核实,系入党时所属支部材料审核人员对发展党员程序学习不深入、理解不精准,误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员纳入参训名单上报,导致出现“先培训后确定发展对象”的流程倒置问题。相关人员目前所在的中心第三党支部于11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了民主测评。经民主测评,一致认为其具备党员条件,中心党委于12月3日作出批复。②针对入党自传未签署个人签名问题开展内部自查,中心第一党支部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要求相关人员及时补签个人签名,并于10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进行了民主测评,经民主测评,一致认同其具备党员条件,中心党委于12月3日作出批复。中心党委举一反三,组织对发展党员材料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局机关、联排联调中心和质监站2020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材料进行抽查,在抽查的15份材料中,发现质监站2025年发展的1名党员的预审请示和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中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记录错误,并予以纠正。今后还将加大对发展党员材料抽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三是组织学习,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机关党委于11月18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列入各党支部12月学习计划,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问题41: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38)一是提升基层指导质量。把“认真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作为局直属单位2025年度工作实绩成效指导内容,以体检结果作为党建方面得分依据。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发扬住建铁军精神,在各项工作中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工作成绩突出,2025年9月以来先后有10名党员获得表彰,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

(139)一是梳理违纪违法党员情况。20名违纪违法党员中,主要集中在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方面,占比80%。以上案件暴露出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也反映出干部队伍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的意识还不强,纪法观念还比较淡薄,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建设,增强纪法观念。二是落实督查机制。根据《机关纪委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人员廉政督查工作方案》,2025年8月至12月,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到在建工程项目现场对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廉政督查7次,发放并回收21份调查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9月17日以来,全系统共观看警示教育片71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3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88次,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952条,开展廉政谈话1879人次,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四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9月28日下发《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机党〔2025〕50号),着重从岗位履职风险、业务流程风险、规章制度风险三个方面查找,在全局范围内共排查305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549个,形成防控措施559条,树牢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42:队伍建设不够规范科学。

整改进展情况:

(140)及时清退一批借用人员。2025年11月5日,经2025年第20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在机关轮岗的2023年度住建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目前(相关人员)已全部返回原单位。

(141)建立轮岗交流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定期摸底研判,有序实施,推动轮岗交流常态化。针对45名借调人员时间超过1年问题进行了摸底研判,制定清退计划,共3批次27名,占比60%。第一批(6名)及第二批(10名)已完成,第三批(11名)计划于2026年12月前完成。

(142)优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年龄结构。一是结合本次住建系统机构整合契机,调整下属事业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截至2026年6月,下属单位正职领导干部15名,其中55岁以上3名,占比20%,50岁以上9名,40岁左右党政正职领导2名,干部结构有所优化,取得阶段性进展。二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截至2026年6月,局属事业单位41名副科级干部中,35周岁及以下年轻干部5名,占比达12.19%,年轻干部数量大幅提升。

问题43:干部选任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143)及时规范管理。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调整。二是及时梳理台账。对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研判,建立干部试用期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加强试用期内干部履职情况的全过程管理,动态掌握干部在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

(144)调整相关人员岗位。

(145)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单位实际,2025年11月11日下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榕建人〔2025〕53号),其中明确“聘用单位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应聘人员不参与与本人相关的讨论,会议记录应明确记载回避事由、处理过程等内容)”,确保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该办法把关审核,聘任人员均落实回避制度。

(146)全面复核检查。一是针对相关人员的《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中,“档案审核情况”栏为空白的问题进行补充和修正。二是针对相关人员学历填写问题,查阅了其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及党组会会议纪要等材料,对学历填写进行了补正。三是针对2023年12月干部提任全过程纪实材料前后矛盾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和修正。四是全面复查2019年以后开展的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对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考察工作方案、任前公示等材料进行核对,并对1批次5人的《福州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修改补正。

(147)加强对提任选拔全过程材料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记实的要求,对干部选任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重点环节和基本流程按规定准确记录,确保《福州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填写无误。巡察以来,对提任晋升的科级干部,均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福州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并及时对干部选任过程材料、任职文件等人事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集中存档,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

问题44: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148)及时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全面梳理相关人员的问题,并形成报告。二是通知2名退休干部上交因私证照,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49)从严落实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批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及时准确备案。完善2025年因私出国(境)登记表等相关台账信息,截至2025年12月,全局共有306名备案人员,已做到应备尽备。同时建立登记备案、证件保管、审核审批“三本台账”。

(150)进一步规范干部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前必报规定。一是重申考前必报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10月印发《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干部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考前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榕建人〔2025〕49号)。二是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对本次巡察后未履行考前申报手续的,对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更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151)开展全面自查。一是针对相关人员档案补充材料存疑等问题进行了补充和修正。二是全面核实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保证档案内容真实。2025年4月至11月,组织局属各单位对住建系统全体在编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了自查。2025年11月,对所有档案中已存放的补充材料再次复核,剔除存疑材料,按规范重新制作补充材料并归档;对档案材料不完整的,持续推进补充完善工作。

(152)规范档案存档管理。严格落实《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中关于档案收集与归档的相关要求,明确各部门需在材料形成后一个月内报送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同时,要求档案经办人员建立归档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归档时间、责任人等信息,确保归档流程可追溯、管理责任全覆盖。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巡察一组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到位、清零、见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聚焦问题、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经常组织开展“回头看”,特别是有一些需长期坚持的,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紧盯不放,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继续整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务求整改实效。同时,坚持预防在先,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治素养,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完善源头防控机制。以工作岗位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部位及廉政风险点。在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突出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防控制度为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相关工作制度,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崇尚实干、勤政为民,雷厉风行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切实提升工作执行力。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逐项协调推进,逐项跟踪落实,确保上级的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二是切实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坚持统筹协调,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全力以赴抓好群众关心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住房交付、城市更新等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把握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适时选拔任用一批干部,并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做到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激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在机关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03552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8号楼11层;电子邮箱:jgdw1132@163.com。

 

 

中共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9月20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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