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居民用水户:
为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根据《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建规〔2025〕6号),我办拟按照《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23)通用值,针对部分行业用户开展定额管理工作,现就填报2027年非居民用水户情况登记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福州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酒店、医院、学校、游泳场所四类用水户。
二、填报要求
(一)填报时间: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填报。
(二)填报内容:要求具体详实、数据准确、佐证齐全。
(三)填报渠道:登录“福州市城市节水管理软件信息系统”中“用水情况登记”栏目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可参照附件《填报步骤》。
三、重要提醒
我办将根据用水户填报的真实数据,核定其2027年度定额用水量。若用水户未按时提交有关数据,则按计划用水管理有关规定核定其年度计划用水量。
四、填报咨询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591-87551395、87527672。
特此通知
附件:填报步骤
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填报步骤
1.通过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供水节水栏目或直接通过网址http://218.106.148.207:8090/seeyon/main.do,进入福州市城市节水管理软件信息系统登录页面。


2.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用户名为用户客户编号,初始密码为oa123456)。

3.选择“用水情况登记”业务填报板块。

4.按表格要求填报。注意:①选择行业类别后,后自动弹出对应行业的数据表格;②同一用户若有多架水表请一并填写;③各水表定额用水量分配比例之和为100%;④数据表格请先勾选左侧“分项名称”内容后,方可填写右侧“所需数据”;⑤每项数据均需上传佐证材料,否则将予以退回。

5.填写完毕后,点击左上角“发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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