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龙博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阳光城悠澜郡(地块二─1),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长乐南路排尾红星及周边拆迁地块二─1,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长乐南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项目大门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长乐南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项目工地东北侧,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三、同意随地块南侧规划路建设同步预埋永久雨、污水排放管(各1个雨水接口、1个污水接口)及随地块西侧规划路建设同步预埋永久雨水排放管(1个接口),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水务管网维护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林建武,电话:13******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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