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2]20号)
时间:2022-03-17 17:21 文号:

福州瓜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台江区元朔社会租赁住宅,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光明路西侧、红星苑南侧 ,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工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鳌兴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东侧,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二、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鳌兴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西侧,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项目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光明路市政污水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7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黄朱娟,电话:13******103。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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