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金城湾商业项目(金城湾翠微大厦),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南侧,原金山展览城。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该项目已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系统,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项目其它生活污水集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金城湾A-1、1-11#、16-21#楼(榕建公用永排[2015]36号)片区内原有污水系统(1个接口),雨水接入城湾A-1、1-11#、16-21#楼片区内原有雨水系统(1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并在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8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非排水许可证明;3、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的项目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何平,电话: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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