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我局在处理工程款拖欠信访事项中发现,福州融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融创公馆项目,存在未按照《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要求,将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违规挪用等行为。现通报如下:
融创公馆项目建设单位福州融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电力施工单位东能(福建)工程有限公司协助下,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将监管额度内的资金2310万元以工程款名义支付至施工单位账户后,再回流至建设单位同名非监管账户,未实际用于项目施工建设,存在违规套取挪用监管额度内资金的行为,违反《监管办法》规定及《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相关约定。
为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防止预售资金体外循环,现对福州融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能(福建)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恢复融创公馆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以保障建设资金落实到位。请各开发企业引以为戒,及时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监管办法》规范使用预售资金,保障购房人权益。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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