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移出2024年度福州市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09-12 17:19 文号:榕建房管〔2024〕29号

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建罚决202400007):“吊销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资质证书”有关处理决定,你单位已不具备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专项资质  

  根据《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同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专项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将福建宏晟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移出我局2024年度福州市鉴定机构信息公示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建罚决〔2024〕00007号)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4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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