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等相关规定,同意核发“流花溪畔(二期)(上部工程)”等2个项目施工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附件:施工许可证核发清单
2024/11/5 |
350100202411050101、3501042404100102-SX-002 |
流花溪畔(二期)(上部工程)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洪湾路东侧、高宅路北侧,高宅村旧改出让地块三 |
福州建总地产有限公司 |
91350100MA32XW343M |
91294.12平方米 |
房建工程(房地产) |
2024/11/6 |
350100202411060101、3501112208290101-SX-002 |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感染病防治大楼建设项目上部工程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威海巷北侧 |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 |
12350111488283103U |
12820.44平方米 |
房建工程(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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