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原富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涉及排水),位于福州市台江区东南部鳌峰路南侧,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鸡笼洲路市政污水预留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张营,电话:158****8681。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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