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奋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建设的福建奋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142号,申请排水许可事宜。该项目已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系统,1#、2#楼一层,5#楼一层,6#、7#楼一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项目其它生活污水集中经化粪池处理后,已接入南侧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DN300,管长16.18米),雨水分2路已接入建新北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DN1000,管长25.16米)及南侧规划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DN800,管长12.24米)。请你单位做好内部化粪池等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到雨水、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下水道,确保管道通畅,污水达标排放。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1日
备注:1、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的项目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2、本件一式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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