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榕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悦鸣雅筑二期(地块二),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北侧(琯尾街周边旧改出让地块二),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悦鸣雅筑二期(地块二)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项目南侧自行建设管理一根DN300临时雨水排放管道(项目竣工后应废除),排入晋安支路雨水系统。
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先行经隔油设施处理)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南侧自行建设管理一根DN300临时污水排放管道(项目竣工后应废除),排入晋安支路污水系统。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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