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6]45号)
时间:2026-08-04 17:04

福州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骏耀商业广场(E地块)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以南、南台大道西侧、东升地铁停车场上盖及周边地块,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骏耀商业广场(E地块)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500雨水排放管道,排入北侧规划路市政雨水系统。

  二、生活污水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西侧既有的一根DN300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利民市政污水系统。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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