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6]62号)
时间:2026-10-10 09:32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建省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片区,北至螺福路,东至福峡路、南至环岛路,西至规划支路,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分5路排放,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800、项目南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及胪雷河沿岸三根自行建设管理的DN315(临时)雨水排放管道,分别排入方岐洲路及环岛路市政雨水系统、胪雷河。

  二、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先行经隔油设施处理)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分3路排放,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400、东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及南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污水排放管道,分别排入方岐洲路、福峡路及环岛路市政污水系统。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7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