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建省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片区,北至螺福路,东至福峡路、南至环岛路,西至规划支路,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分5路排放,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800、项目南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及胪雷河沿岸三根自行建设管理的DN315(临时)雨水排放管道,分别排入方岐洲路及环岛路市政雨水系统、胪雷河。
二、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先行经隔油设施处理)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分3路排放,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400、东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及南侧自行建设管理的一根DN300污水排放管道,分别排入方岐洲路、福峡路及环岛路市政污水系统。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7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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