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总地产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祥茂郡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与上浦路交叉口南侧、祥坂新村及周边出让地块一,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祥茂郡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项目东侧祥瑞公馆地块既有的一根DN500雨水排放管道,排入祥坂直街市政雨水系统。
二、生活污水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经项目北侧既有的一根DN400污水排放管道,排入上浦路市政污水系统。
三、同步于项目南侧经共同通道新建一根DN500永久雨水接驳管道,接入祥坂街市政雨水系统,待项目竣工后启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3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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