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及《关于规范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若干意见》(闽建[2012]14号)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经市建委审查,同意核准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竣工验收备案(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03日
附件:竣工验收备案
序号 |
备案编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工程名称及规模 |
工程地址 |
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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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JYSBA-0591-FZ-2018-00100 |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913501006893526111 |
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 |
广达路与达道路交叉口 |
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11月4日 |
合格 |
2018年12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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