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79号)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2号)等规定,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福州骏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家单位竣工验收备案收讫(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竣工验收备案
序号 |
备案编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工程名称及规模 |
工程地址 |
工程开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
备案时间 |
1 |
FJYSBA-0591-FZ-2025-00012 |
福州骏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50104MA8U08NA9J |
骏盛公馆1#-10#楼及地下室,建筑面积51608.06平方米 |
福州市仓山区高旺路北侧,高浦路西侧,高旺路与高浦路交叉口西北侧出让地块 |
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合格 |
2025 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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