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建设的骏耀商业广场(B地块),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以南、南台大道西侧、东升地铁停车场上盖及周边地块,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该项目已配套建设雨、污分流管道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利民路(1个接口)市政污水系统,雨水分3路接入利民路(1个接口)及牛眠东路(2个接口)市政雨水系统。目前,项目雨污接户管均已具备开通使用条件,但鉴于周边规划路尚在建设,配套市政排水系统尚在完善,故在周边规划路市政排水系统开通使用前,项目污水不能排放周边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只能暂时清掏外运处理。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并在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非排水许可证明。3、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的项目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驳工程联系 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郑晓夏,电话:15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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