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建设的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南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泰禾院子东侧,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同意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项目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医疗废水经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近期经压力管排放城峰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远期接入螺洲支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小区雨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临时排入螺洲河(1个接口),远期接入螺洲支路市政雨水井(1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及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6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非排水许可证明。3、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的项目,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郑钦,电话:15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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