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拟建的屏西花园(一期),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南侧,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分2路,1路临时排放屏西路市政雨水系统;另1路临时排放江厝路市政雨水系统(2个接口临时排放口,待项目建成后封堵);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分2路,1路临时排放屏西路市政污水系统,另1路临时排放江厝路市政污水系统(2个接口为临时排放口,待项目建成后封堵),;同意在江厝路预埋各一路永久雨水污水排放管;及随西四路建设预埋各二路永久雨水污水排放管,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接驳工作,并于接驳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3、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于辰:电话134****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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