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建设的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安置房B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南二环北侧、首山路以东、则徐大道以西,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同意小区生活污水集中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北侧规划路(1个接口)市政污水井,雨水接入东侧规划路(2个接口)市政雨水井。目前,项目雨污接户管均已具备开通使用条件,但鉴于周边规划路尚在建设,配套市政排水系统尚在完善,故在周边规划路市政排水系统开通使用前,项目污水不能排放周边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只能暂时清掏外运处理。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及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非排水许可证明。3、本项目未设置隔油设施不具备商业餐饮条件,请相关部门知悉;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林哲豪,电话:130****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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