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发置地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建设的2025-69号地块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北园路北侧、南台路西侧,申请施工排水许可。经研究,同意2025-69号地块项目在施工期间:
一、施工废水全收集至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项目东侧既有的二根DN800雨水排放管道,排入利民路市政雨水系统。
二、生活污水(餐饮污水先行经隔油设施处理)全收集至化粪池处理后,分2路排放:经项目东侧既有的一根DN400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利民路市政污水系统;经项目西侧既有的一根DN400污水排放管道,排入西侧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竣工阶段应开展项目雨、污永久排放管道的CCTV 检测工作,经审核合格后,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我局,申领永久排水许可。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5日
备注:1.本件一式肆份。
2.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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