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和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根据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和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和落实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榕行政[2018]146号)要求,我委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并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清单(详见附件),请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的责任意识,承担相应的后续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下放取消事项的跟踪指导工作。
附件: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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