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不予许可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公告
时间:2019-02-11 10:59 文号:

各县(市)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  41号)、《福州市区店招牌匾设置主要技术标准》(榕建灯管[2010]18号)等相关规定,经市建委审查,不予许可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211日 

附件:户外广告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信用代码

规模及发布内容

设置地址

不予许可原因

不予许可时间

1

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有限公司

913501005917435180

规模:  15*3.25 (单位:m)发布内容:福州东南眼科医院金山新院

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179

申请设置招牌规格尺寸与规划图纸尺寸不符。

2019130

2

福州台江区华亿宾馆

91350103786937945R

规模:9 * 1.2 (单位:m)发布内容:华亿精品酒店

福州市台江区817中路835号嘉兴小区E

申请设置招牌位置不符合《福州市区户外广告八一七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位置要求。

2019130

3

福州市台江区清大优学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91350103MA32A9WM7G

规模:9 * 3 (单位:m)发布内容:清大教育,小学/初中/高中 全科辅导 电话:83310089 本座三楼

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450号永升城

申请设置位置不符合《福州市区户外广告六一路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且不得设置电话号码。

201913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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