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福建恒鑫远嵘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榕建政务[2019]35号
时间:2019-08-29 10:52 文号:

各相关单位:

经核查,福建恒鑫远嵘建设有限公司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平台”(无纸化系统)申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过程中,伪造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现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对福建恒鑫远嵘建设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上网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请各单位引以为戒,切实依法依规办事。

特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828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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