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
根据《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21年2月26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和《福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导则》(榕建灯管[2018]7号)等规定,经市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核准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户外广告(大型)设置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1 |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350000154382187J |
榕灯管[2023]许JS0013 |
商业广告(电子显示屏)延续 |
2028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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