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2021年2月26日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及《福州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和《福州市中心城区LED户外广告设置导则》(榕建灯管[2018]7号)等规定,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核准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组织部户外广告(大型)设置许可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许可证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至 |
1 |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组织部 |
113501110036365221 |
榕灯管[2024]许JS0005 |
电子显示屏(仅用于发布公益广告) |
2026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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