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1-04 09:20 文号:

福建锦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内容是:经调查核实,你公司于2020年3月8日向我局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时,提供的申报资料中企业净资产不属实。你单位于2020年3月11日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述行为属于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上述事实有1.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2.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协助核实福建锦创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净资产的函;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反馈相关企业税务信息协查情况的函等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你单位于2020年3月11日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书面的《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 系 人:兰志平

  联系电话:0591-83622537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市住建局窗口。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4日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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