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西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申请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时,提供的申报资料中人员社保缴交承诺不属实,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取得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有权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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