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榕建质安〔2023〕105号
时间:2023-07-14 16:57 文号:

有关监理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函〔20231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应报尽报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辖区内,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监理企业,按照住建部新修订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详附件1要求如实填报2022年度统计报表各项调查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切实做到应报尽报。 

  二、做好两类报表报送工作 

  (年报。监理企业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住建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统计调查系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严格按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附件2)扫描件。 

  (二)月报。2023年7月起,各监理企业应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上月人员就业情况表。首次填报时间为2023年8月7日前。 

  三、统计报表抽查核查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统计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我局将于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后开展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企业进行核查,重点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额和监理收入等指标数量等内容进行核查,对虚报、漏报、瞒报的监理企业,将予以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 

  (一)住建部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010-58933790 

  技术咨询010-88018812/88018813 

  (二)省住建厅 

  工程监理统计0591-87669827 

  (三)市建设局 

  工程监理统计83307271 

    

  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2.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4日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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