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房办〔2015〕9号
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
中心城区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五城区征收办,各征收实施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中心城区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通知》(闽建建[2015]20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相应责任,并履行好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因扬尘污染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和责任追究,确保旧房拆除管理严格,措施到位,施工规范。
特此通知。
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中心城区开展施工扬尘整治工作通知》(闽建建[2015]20号)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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