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评估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和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拟建立福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注册地在福州或在福州设有分公司、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报告(并承诺遵守房屋征收评估相关规定,恪守履行应尽职责,不无故拒绝房屋征收评估委托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
(四)符合入围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内没有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问题受到司法、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等。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四、报名地点:东部办公区8#楼405
五、报名的评估机构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列入福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
特此通知。
联系人:范维桢 联系电话:15959158291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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