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建设局、市建筑文明安全监察站、市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施工单位:
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专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19]21号)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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