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2-26 16:06 文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17日至7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市建设局党组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中,始终把整改当做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并举一反三,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不推责,做到整改责任到人、措施有力,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到位。

(一)强化学习教育,推动系统上下站位更高、认识更深。一是对照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动员部署会、整改推进会等,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推进整改工作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提升工作永无止境。二是在系统开展“十比一看”活动,通过比党的建设是否有力、比思想建设是否扎实、比组织建设是否坚强、比作风建设是否过硬、比文明建设是否提升、比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比遵纪守法是否严格、比能力素质是否全面、比巡察整改是否到位、比接受任务是否坚决,看中央、省市委部署任务是否又好又快完成,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从严从实从快,推动整改工作力度更大、措施更实。一是压实责任。局党组和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做好制度建设及举一反三工作;对每项反馈问题都要求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二道把关,最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二是压实措施。严格按照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序时整改、逐条过关,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三是压实时限。对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立整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或长期整改的,持续加力,久久为功。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成果转化管理更严、标本兼治。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出国审批、干部考勤、行业管理等相关制度。整改期间共制定、修订制度61项。二是上下联动。要求机关与基层互为镜子、互相对照、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线,推进提升工作。三是成果运用。通过整改不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实现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不仅整改过关,更力求工作方式方法转型提升,推动忠诚、干净、担当成为干部新常态。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学习不扎实、浮于表面,应知应会掌握不全面的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学习,处级干部开展15次集中学习研讨,全系统开展582次学习研讨。二是举办两期建设系统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4位教授授课,前往福州数字党建(网龙)学院开展培训,70名支部书记参加。三是各支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3场,夯实学习成果。四是组织应知应会常识再学习,并采用随堂提问和集中测试的方式巩固成果。

2.关于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党委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规范的问题。联排联调中心党委2019年度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予以规范,每月制定学习计划,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学习会议,开展学习研讨,并按规定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内业材料附有中心组计划表、人员签到表、发言材料等。

3.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存在2013年-2015年个人学习系为迎检补抄补记的问题。市规划院先后制定《福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基层党组织考评制度》《福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党员考核评价制度》《中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通过开展半年度支部考评、不定期抽查指导和年度党员个人考核评价等,督促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学习制度,并做好存档管理,杜绝“为迎检补抄补记”的错误行为。

4.关于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发展不够系统周密的问题。一是积极组织市民参与治堵工作,召开项目座谈会,组织市民代表参加第三批治堵项目研究,将治堵项目计划向市民公开,通过市建设局网站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向全国专家征集重大项目建设意见。2019年三江口大桥、南台大道、环岛路等主骨架路网相继通车,全年完成172个项目,城区道路密度达8.1公里/平方公里,位于全省领先地位,治堵成效显著。二是针对象山隧道拥堵问题,已启动工业北路延伸线工程南段(工业路—梅峰路)道路建设。其他治堵项目也陆续开展,二环路白湖亭立交工程已列入我市第三批治堵项目,现已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建设后将有效缓解白湖亭立交拥堵问题;国货互通立交改造工程新增国货互通环岛上机场高速方向、国货互通环岛上鼓山大桥方向、鼓山大桥下国货互通环岛方向及机场高速下国货互通环岛方向。三是针对五四北满洋路、照屿路和盘屿路交叉口等雨天易积水等问题,由市排水公司沿满洋路中线偏南重新埋设一根DN1000雨水管约280米,沿线重设5座检查井并新建出水口流入汤斜溪,已于2019年7月30日完成改造。目前市地铁公司已恢复该处南侧排口,接入水系包5截流井;北侧排口因桥梁建设暂未恢复,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排口修复工作。

5.关于指导督促县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2018年福州市共打造400个美丽乡村,在首轮验收中有396个村庄通过验收,需要整改的村庄共4个,均为新建设类村庄,验收通过率达99%;针对年终考核未通过的村庄,逐一开展技术指导,分析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在2019年3月初进行的复核中,福清市太武村及西芦村、闽侯县上岐村、连江县高塘村等4个需整改的村庄全部通过验收,验收通过率达100%。此外,在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年终考核验收中,被抽检的46个省级村全部通过验收。到2019年底,全市累计实施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1618个,覆盖率90.29%,排名全省前列。下一步将加大建设力度,重点打造精品示范,强化技术指导,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6.关于对省市部署为民办实事工程监管不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到位,个别干部乱作为,造成重点民生项目延期的问题。一是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以来,我局共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违法行为13起,共计罚款1490.78万元;对违法企业全市通报批评,录入企业信用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上报省住建厅计不良记录,并将6起围串标违法案件线索报送市扫黑办。二是规范标后行为,强化合同履约,防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通过在线监管对项目经理开展远程脸模考勤管理,2019年度,我市共有159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被通报批评,84个项目经理被信用扣分。三是清理不达标建筑业企业,净化建筑市场环境。2019年6月开始,对我局核发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核查,每个季度抽查比例为5%,2019年第三、四季度,我局对86家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20家建筑业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其中14家已自行注销资质,6家建筑业企业被我局撤回资质证书。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急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省、市重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工作意见》已经报市政府审定,将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合发文。五是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召集福州市第一医院、市卫健委、福建营造项目有限公司有关单位召开关于福州市第一医院新建外科病房大楼二次装修、机电设备等招投标协调会,指定专人做好跟踪服务,全力推进该项目的招投标进程。目前,该项目招标活动顺利完成,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7.关于贯彻落实市委机构改革决定行动迟缓的问题。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于2019年3月29日完成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更名及调整职能工作。同时,我局立即展开举一反三工作,加速推进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及福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转企改制工作。截至2020年1月15日,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完成,待市委编委会研究后即可核销事业编制;福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改制基准日已确定为2020年1月2日,计划半年内完成转制工作。

8.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问题。一是根据局领导和机关处室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时印发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的通知,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担任起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中必须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目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均体现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及时传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将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19年11月28日邀请市委宣传部叶友琛常务副部长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讲座。

9.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随即修订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增加“存在问题”内容。二是2019年12月30日,局党组组织检查组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延伸。

10.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规划院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专题学习和研讨的问题。一是每年年初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要求每月集体学习、每季度研讨安排不少于1次,同时结合集体学习和研讨,适当组织专题讲座和辅导报告。二是2020年1月9日,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市规划院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出问题清单,督促立即整改。三是市规划院中心组2019年12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专题学习研讨,今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

11.关于阵地管理不到位,规划院微信公众号和勘测院网站未更新的问题。一是结合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认真检查局属事业单位宣传阵地及管理制度,制定新闻发布制度和应急预案,督促加强制度建设。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建设局官网、美篇等平台发布内容和保密事项审核。三是修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与发布流程,目前已按照规定程序,对规划院外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定期更新维护,并持续加强管理。四是勘测院网站内容自2019年7月份已实时更新,截至2019年12月底,勘测院发布对外宣传报道107篇,勘测园地11期,OA系统内部宣传报道70篇。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2.关于党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乏力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带头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领导按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查看内业资料、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了解局属各单位班子建设和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被督查单位,做到全面从严治党落深落细、向基层延伸。三是加大廉政教育力度。结合主题教育,加大“请进来”力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层层传导压力。

13.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不严、监管不力;2018年9月,安全站和质监站5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购物卡,分别受到党纪和政务处分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对分管领域人员廉政谈话制度,重要时间节点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基层单位开展廉洁纪律督查。二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是针对质监站和安全站5人违纪问题,对5名违纪人员分别予以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均调离一线监督岗位。督促质监站、安全站认真做好一案一整改,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四是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制定出台《“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站内工作制度》等,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规定,全面开展对纳入项目的“双随机”检查,同时引入“单兵执法系统”,采用视频执法,执法更加透明、公正公开。

14.关于廉政谈话流程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19年7月以来,已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人员之间廉政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层层压实责任,切实落实廉政谈话要求。如若再发现廉政谈话不规范等相关部门及个人,将立即责令其按要求重新开展。

15.关于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不够到位;2019年质监站个别同志顶风作案,私下与监督单位签订有偿劳务合同,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机关纪委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市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通过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督查、召开长乐营滨路建设工程案件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切实履行好内设纪委监督责任。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强化廉洁监督。三是重新梳理质监站等重点敏感岗位廉政风险点,及时修改质监站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内容。四是立即对兼职人员情况进行调查,并向派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报告。质监站要求干部职工如实填报《兼职人员一览表》,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对违规兼职取酬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16.关于对建设领域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针对城建系统不同领域和环节,采取不同措施,坚持关口前移,把纪律防线设置到党员干部履职用权的第一道关口。工程建设方面:制定《权责清单》,建立廉政预警制度,将执法人员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工程招投标方面: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完善招投标监管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建立健全疑难问题集中协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制定《关于开展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履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方案》,采取“三个加强”措施(即加强政治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廉政监督)。内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管方面:牵头政府出资方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考核,严格落实按效付费。二是每月制定纪检监察等相关内容的学习计划,机关纪委、机关各支部纪检委员带头学习。三是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加强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17.关于工作存在形式主义,文件照搬照转的问题。一是印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及检查督查的通知》《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2019年发文量比2018年减少63%。二是弘扬“短、实、新”优良文风,限制各类文稿字数。信息简报除上级要求的,其余一律不发,并严格控制信息简报篇幅和发送范围。三是加强文件审核质量,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一审,办公室主任负责二审,对于质量不高、空话套话文件予以退回要求重改。四是针对转发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18.关于个别基层单位敷衍塞责,主业工作不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城建干校全体人员学习业务工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城建干校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规做事的法治意识。二是针对特种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足问题,城建干校主动对接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先行先试开展特种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提供48学时网络课程。自2019年3月10日起,特种人员可利用手机APP随时随地参与网络课程学习。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培训工作制度化管理。制定《福州市城建干部学校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对年初培训计划审核、培训过程跟踪监督、年终成果评估总结等长效管理机制。

19.关于服务基层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根据我局服务基层年活动开展实际,印发《服务基层年活动工作机制》和《服务基层年活动自评机制》,督促各职能处室保持与县(市)区密切联系,切实指导、帮助基层单位解决技术问题。二是开展局领导服务基层活动。通过召开局务会、专题会、方案会、赴项目现场调研等方式,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开展培训指导。加强行业政策培训,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及建设行业企业报建人员培训;派技术人员前往基层单位参加调研会、方案会等方式,提升基层行业技术水平。四是减轻基层负担。减少到基层督查频次,对每个基层单位只开展一次检查。五是缩短来文办理时限。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做好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20.关于公车改革后管理仍有漏洞的问题。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报销公车费用人员责令立即退还,并对存在问题的驾驶员清退7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6人。二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暂行)》,进一步完善相关派车手续、驾驶员管理、停车费报销、周末及节假日加油、连续加油、ETC卡等管理,定期组织公务车辆使用情况检查。三是仍保留公务车辆的事业单位分别制定各自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并完善派车审批手续。

21.关于公务接待报销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17年-2019年5月期间,我局对接待费、会议费存在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不合规报销接待费及会议费已全部清退。二是相关单位超标准接待费已全部退款到位。三是修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财务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强化对基层单位接待费报销管理检查力度。

22.关于公务出差报销不规范,市建设局及图审中心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2017年-2019年5月期间,我局对不规范报销的差旅等费用未巡先改,清退超标报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二是对巡察期间发现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费用已全部清退,批评教育2人。三是针对报销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细化差旅费管理,补充完善差旅费报销单据手续。

2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图审中心以现金形式发放午餐补贴的问题。一是2017年至2019年5月期间,我局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问题的基层单位,分别发出整改通知书。二是巡察期间发现的局属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午餐补贴问题立整立改,涉及款项已全部清退。三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放津补贴管理规定》,建立津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对基层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解读津补贴政策,强化基层人员政策领会及执行能力。

24.关于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一是图审中心立整立改,2019年7月1日将专用休息室改为资料室。二是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办公用房变更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向办公室报送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如果有调整则随时报备,同时定期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5.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加大党性教育力度。市委巡察结束后,系统党委牵头组织两期支部书记培训班,共邀请6位专家学者授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3场,组织警示教育3次。二是对于巡察期间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和《市招标中心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修订《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若干制度》等规章制度。

26.关于因私护照管理不到位,个别干部多次未经批准出国,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事前事后跟踪;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非备案人员的管理,修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管理办法》。二是分管领导对工作不到位的人事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加强护照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实行分级保管制度。

27.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到位,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兼职、违规兼职取酬不彻底,违规兼职整治工作不到位,市建设局及下属单位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行业协会监管办法》,相关业务部门针对13家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管理措施,并督促行业协会抓好落实,杜绝行业协会兼职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监管,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得违规兼职,通过行业协会管理制度严禁兼职取酬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违规兼职人员进行相应问责处理,责令退还兼职取酬款。

28.关于对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个别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缺失;2010年-2019年7月,图审中心未收回部分审查费 ,国有资金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一是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邀请原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黄昭忠授课,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福建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长乐营滨路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基层单位开展廉洁纪律监督检查。四是图审中心成立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清欠工作,目前已追回部分审查费。针对部分未收回审查费,现正通过委托律师事务所走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催缴。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29.关于党建部门履职不力,党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不足的问题。一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点考核内容之一。目前,已于2019年中秋国庆、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对局属各事业单位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意识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良好。三是结合城建业务,督促各单位、各处室重新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

30.关于党组研究安排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的问题。一是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组会研究和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2019年度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15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二是党组书记、局长带头担负起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按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如:2019年3月15日上午,召开2019年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8年局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文明创建等工作并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31.关于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一是印发《中共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会议基本原则、党组会议组成、党组会议议事范围、党组会议议题的准备、党组会议的基本程序、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保密规定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制度。二是2019年全年共计召开36次党组会,研究议题涉及254项“三重一大”工作。对比2013年-2018年,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化显著提升。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原始记录,对党组成员讨论研究问题做到详实记录,体现讨论过程。

32.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谋划不到位,缺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措施的问题。一是修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日常一线考核干部管理办法》、《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二是2019年我局加强了干部调整力度,共提拔晋升71人次。三是拟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新一轮职级晋升工作,对长期未轮岗的同志进行轮岗。四是结合我局领导职位配备情况,我局拟于2020年上半年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尽快完善副科级领导职位配备。

33.关于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局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培训,重点对干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审档表填写规则、年度考核工作等人事工作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局系统人事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目前,我局已要求2019年新担任的科级领导干部重新撰写检查材料,结合拟任岗位实际要求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3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缺陷,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汇编《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明确档案管理的标准。二是组织局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培训,重点对干部档案管理、审档表填写规则、年度考核工作等人事工作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局系统人事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计划每年1月份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年度审核,对每位干部个人履历表进行核实更新,确保每位干部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四是重新规范制作了局年度考核用章,对局系统全体在编人员年度考核实行统一管理,杜绝以往各单位执行年度考核制度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35.关于全程纪实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局干部提任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加强2019年干部调整过程中的全纪实记录工作,相关全纪实表均有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填报。二是重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资料留存整理工作。

36.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局干部提任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我局加强了2019年干部调整过程中的全纪实表记录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记录工作,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对口干部处室请教工作经验。二是重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资料留存整理工作。

37.关于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局系统人事干部集中培训,重点对干部档案管理、审档表填写规则、年度考核工作等人事工作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了局系统人事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已要求2019年新担任的科级领导干部重新撰写检查材料,结合拟任岗位实际要求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38.关于未按规定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的问题。一是修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结合我局干部提任选拔和职级晋升工作,2017-2019年期间均按规定执行干部试用期制度。我局在今后的试用期转正考察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考察、测评等环节工作。三是安排专人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39.关于违规兼职整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行业协会监管办法》,各业务部门具体落实行业管理措施,目前我局安排建筑业处、质安处、科技处、审批处、公用处、液管处出台相关管理细则,分别针对13家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管理措施。二是对违规兼职人员进行相应追责处理,退还兼职取酬金额,具体退款工作由协会对应的行政处室具体落实。三是强化干部教育监管,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得违规兼职,通过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杜绝兼职取酬问题再次发生。

40.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事前事后跟踪;同时我局修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管理办法》,对干部请销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明确了请假分段次数及具体操作流程。二是加强护照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实行分级保管制度,所有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实行“一次出境、一次申请”的原则。三是加强出国人员审批。加强因私出境人员行前教育,领取护照时签领文明旅游指南,签写承诺书;对逾期未缴还证照的个人予以口头警告一次,口头警告10日后仍拒不缴还的,即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证照作废处理,并暂停其下一年度因私出国(境)审批。对情节严重的,将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4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已要求相关支部整改落实,目前相关支部已按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结合“党支部达标创星”等工作,对建设系统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在“两节”集中督查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将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三是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支部书记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42.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对建设系统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材料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换届选举流程的市建设质监站党总支第二党支部,重新开展换届选举并已整改完成。

43.关于个别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强化建设系统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向系统各级党组织印发发展党员培训班学习材料,组织系统各支部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党建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邓元科作如何当好支部书记专题党课,就如何做好支部笔记、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等做详细辅导讲座,建设系统各级支部书记参训。三是严格入党材料审核。建立支部、总支、党委、系统党委层层把关机制,严格审核流程,对不符合规范的退回重新修改完善。

44.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严肃组织生活。根据工作部署,系统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召开未巡先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查摆自身差距,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结合年底监督检查,对基层单位组织生活记录过于简单的,作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

45.关于党建引领业务氛围不浓厚的问题。以“城建一线党旗扬”党建品牌为引领,在重点项目设立临时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础上,借助城建资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抓学习、邀请专家授课、争创“市直机关党建文化示范长廊”、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等多举措,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6.关于招投标中心存在销毁招标备案文件、越权自行确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考试标准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保管招投标备案资料期限不少于5年的规定,建立健全市招标中心的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招标中心已于2018年9月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组织培训,也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开展培训。三是市招标中心及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与不足,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办事,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7.关于城区联排联调中心征收污水处理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长期拒缴的恶意欠费用户,要求温泉公司配合,强制停止供水,避免产生新的欠费。二是将清欠作为收费工作重点,制定计划、多方配合、形成合力,共收回鑫金鑫休闲养生会所等用户污水处理费欠费28348.20元。三是对因拆迁、停业、法人变更等无法征收到位的污水处理费欠费59417.35元,拟列为呆坏账,按年度分期收集佐证材料,委托事务所出具经济鉴证专项报告,与自来水污水处理费坏账处理审批流程同步向市建设局、市财政局予以申请坏账损失。四是建章立制,制定《福州市城区水系联排联调中心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清欠计划,责任到人。

48.关于市建设局及图审中心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在巡察期间发现2016年8月24日-26日图审中心电气专业审查师赴漳州参加电气年会,住宿费超标,超标报销费用于2019年7月2日全部清退。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针对公务出差报销不规范问题,我局梳理差旅费报销规定,严格差旅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差旅费管理办法》。

49.关于图审中心以现金形式发放午餐补贴的问题。一是对在巡察期间发现的图审中心2013年-2019年以现金形式发放午餐补贴问题立整立改,违规发放午餐补贴已于2019年7月3日全部清退。二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发放津补贴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管,2017-2019年未巡先改期间多次组织基层单位开展财务自查、互查、津补贴奖金发放专项检查工作,有效遏制基层单位随意参照发放奖金津补贴风气,开展了针对基层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对津补贴的相关政策进行解答及说明,提高基层人员政策领会及执行能力。

50.关于市建设局向图审中心摊派、转移借用人员福利补贴费用的问题。针对给市建设局借用人员发放福利补贴费,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退还所领取的补贴,相关借用人员补贴已全部退还至图审中心。

51.关于图审中心用事业经费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图审中心用事业经费违规发放过节费、高温费等,其中部分费用已于未巡先改期间清退,巡察期间大部分费用已清退,对于个别离职人员未清退的费用,委托律师事务所追讨,争取尽快追回。

52.关于市建设局及下属单位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一是制定《福州市城乡建设行业协会监管办法》,相关业务部门针对13家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管理措施。二是对违规兼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退还兼职取酬金额。三是强化干部教育监管,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得违规兼职,通过严格行业协会管理制度,杜绝兼职取酬问题再次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反馈问题线索4条,涉及人员11人,其中9人已进行组织处理,2人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市委第六巡察组的指导和要求下,经过未巡先改、边查边改、立整立改,我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机关和系统各项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凝聚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放松,切实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问题整改及时研究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思路办法,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驰而不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克服“闯关”思想,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长期保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问题,列出工作计划,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整改过程中以及持续推进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进行整改。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做到常抓不懈、跟踪督查,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城建工作发展的过程。

(三)标本兼治定制度、看长效。以本次市委巡察为契机,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源头预防,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摆薄弱环节,倒查制度漏洞,夯实制度建设基础,特别是围绕党的建设、选人用人以及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管理方面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的措施,持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以制度明确责任,以制度推进工作,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为全面推进城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6130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1层,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db1131@126.com。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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